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5%跌幅限制
* 经发函问询,公司国有股东和第一大流通股股东(四公司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08年1月21日、1月22日和1月23日,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股价触及5%跌幅限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于2008年1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个小时。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日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经咨询公司国有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和流通股大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鹰申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 “南京金鹰国际购物集团有限公司”四公司一致行动人以及公司管理层,一致答复如下:除公司因股改触犯的要约豁免申请仍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中外,未来三个月,没有关于公司定向增发、重大资产重组等将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和事项。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新街口百货商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