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披露的时间和预计的业绩:公司于2007年10月23日发布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发布了《中钢吉炭2007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公司2007年业绩将出现亏损。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预计200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正值。
4、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二、上年同期净利润
2006年度净利润:6,714,506.99元,每股收益:0.024元。
三、业绩预告出现差异的原因
1、2007年6月末,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中钢集团公司对中钢吉炭董事会、经理层进行了调整,公司实施科学化、现代化经营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2、进一步优化企业生产工序资源配置,降低了生产成本,提升了产品质量。
3、所处的市场环境有所改善,炭素产品价格在第四季度有所提高,弥补了因原材料、能源动力价格上涨带来的收支差距。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进行初步测算的预计,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07年全年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07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如公司2007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的其他特别处理。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000928 证券简称: ST吉炭 编号:2008-003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价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吉炭”)股票(证券简称: ST吉炭,证券代码000928)于2008年1月18日、1月21日、1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5%,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异常波动情形。
二、相关情况说明
1、本公司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2、经董事会核实确认,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预计2007年度公司净利润为正值(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关于2007年度业绩预告的修正公告。
除此之外,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共传媒不存在对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传闻。与本公司有关的情况未发生、预计将要发生或可能发生的重大变化。本公司不存在对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合理预期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件。
3、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异常波动第四条》的要求,对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了必要的核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4、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钢集团吉林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