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8年1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14日发出。公司7名董事全部参与了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方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经过审议,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为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9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1月24日
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哈高科 编号:临2008-005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临港置业有限公司为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借款900万元人民币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没有超出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点:青岛胶南市长城路192号
法定代表人:张立华
经营范围:蒸汽、热水、电力的生产与供应
与本公司的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06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6626万元、负债总额45265万元、净资产31361万元 、净利润1354万元。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担保的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900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胶南市易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正常,有足够的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额
本公司目前累计担保总额为2714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7240万元,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数额为17900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数额为2000万元。
六、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生效的董事会决议;
2. 被担保人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3、 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