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000599)于2008年1月23日至1月2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本公司先后于2007年12月4日发布了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公告;2008年1月3日发布了《关于制鞋业务资产转让已履行完毕“招、拍、挂”程序的公告》;2008年1月3日发布了《2007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2、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3、经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到目前为止,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本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信息以在上述媒体上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是否存在违反信息公开披露的情形的自查说明
经自查,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