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宾馆监事违规买卖股票
2008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良
⊙本报记者 张良
东方宾馆今日公告称,公司近日获悉,公司监事杨杏光女士于1月23日以8.39元购入东方宾馆3000股,1月24日以8.55元卖出其中的770股,剩余股票按规定锁定。本次买卖获利44.94元。公司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责令杨杏光女士将本次买卖东方宾馆股票所获收益44.94元于1月31日前全额上缴归公司所有,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