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时事国内
  • 6:信息披露
  • 7:时事天下
  • 8:时事海外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环球财讯
  • A8:期货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融资
  • B8:人物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产权信息
  • D5:专 版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2008 年 1 月 29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B1版:公司封面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B1版:公司封面
    深长城
    公布首期股权激励计划
    A股IPO战略投资者消遁已半年
    再续高成长 栖霞建设净利预增50%
    辽宁时代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
    三公司
    定向增发获批
    ST中鼎
    申请“脱帽”
    东方宾馆监事违规买卖股票
    重庆啤酒外资股东
    被国际巨头收购
    S*ST朝华债务清偿完毕
    达能退出光明获商务部批复
    东方锅炉即将终止上市
    士兰微激励对象违背承诺低价售股
    违规披露 三公司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A股IPO战略投资者消遁已半年
    2008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陈建军
      “新老划断”后首单战略配股周五解禁 战略配售制却渐行渐远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新老划断”后首家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大秦铁路即将迎来限售股的解禁日。以大秦铁路昨天22.40元收盘价计算,这比战略投资者4.95元的持股成本价高出352.53%,约9.09亿股战略投资者持股对应的收益高达近159亿元。但是,当初为稳定大盘股发行而引入的这一战略配售制度却随着一级市场的火爆渐行渐远。

      按照发行上市股份的锁定安排,大秦铁路以4.95元/股向战略投资者配售的约9.09亿股将于2月1日上市流通。2006年8月1日挂牌的大秦铁路是“新老划断”后首家实施向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的公司,此后上市的中信银行等多家超级大盘股相继引入了战略投资者。

      纵观战略投资者在相关公司留下的短暂轨迹,不难发现它们均获得了超额回报。

      随着一级市场的火爆,大盘股的发行影响逐渐淡化,加之中国证监会明确提出扩大流通股的比重,战略投资者与A股渐行渐远的迹象更加明显。自2007年6月26日挂牌的中国远洋开始,战略投资者这一特殊投资者就再也没有出现在A股的IPO中。

      资料显示,在中国证监会近十年的数个文件中,对于战略投资者有着愈来愈严格的限制。中国证监会1999年7月28日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股票发行方式的通知》,首次引入了战略投资者概念,首钢股份随后成为首家引入战略投资者的A股公司;2000年8月,中国证监会下发《法人配售发行方式指引》,首次规定发行人必须细化和明确战略投资者的定义,并原则上引入战略投资者不超过两家,特大公司发行可适当增加战略投资者的家数;2006年9月,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对战略投资者有了新的限制,规定只有首次公开发行股份超过4亿股才能引入战略投资者,战略投资者的持股时间必须在12个月以上。而且,在发行完成后无持有期限制的股票数量不得低于该次发行股票数量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