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调整进口铜铝锭交割必备单证
2008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期所为便于进口阴极铜和铝锭的交割,根据该所交割细则的相应修改条款,对进口交割商品的必备单证作出调整。
具体调整为:2008年1月1日后进口的阴极铜和铝锭申请仓单注册时必须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产地证明书》、《商检证书》、《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经交易所审定合格为有效。
根据2008年关税实施方案,自2008年1月1日起,我国精炼铜和电解铝的进口关税调整为0。 (流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