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
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的公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代理协议, 从2008年1月31 日起,新增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王立洲
联系电话:0755-25832494
网址:www.fcsc.cn
在以下6个主要城市的7家营业网点可办理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申购和赎回业务:
北京、上海、深圳、长沙、佛山、廊坊
投资者可以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站:www.efunds.com.cn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调整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费率及与
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转换费率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08年1月25日下发的《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1号),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于2008 年1月29日正式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B级基金份额申购费率调整如下:
申购金额M | 申购费率 |
M<100万 | 0.8% |
100万≤M<500万 | 0.3% |
500万≤M<1000万 | 0.05% |
1000万≤M | 每笔1000元 |
相应地,本公司对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稳健收益基金”)与公司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除易方达科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深证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调整如下:
一、稳健收益基金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如下:
稳健收益基金A级基金份额与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相互转换不收取转换费用。
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转出至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适用转换费率如下表:
转出金额M | 转换费率 |
M<100万 | 0.8% |
100万≤M<500万 | 0.3% |
500万≤M<1000万 | 0.05% |
1000万≤M | 每笔1000元 |
稳健收益基金B级基金份额转出至易方达货币市场基金不收取转换费用。
二、公司管理的混合型及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转出至稳健收益基金A级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稳健收益基金A级份额转出至本公司现有的混合型及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转换费率为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三、公司管理的混合型及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转出至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换费率为转出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出至公司旗下混合型及股票型开放式基金适用于以下转换费率:
1、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出至易方达平稳增长证券投资基金、易方达策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转出金额M | 转换费率 |
M<50万 | 0.7% |
50万≤M<100万 | 0.4% |
100万≤M<200万 | 0.7% |
200万≤M<500万 | 0.3% |
M≥500万 | 0 |
2、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出至易方达策略成长二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出金额M | 转换费率 |
M<100万 | 1.2% |
100万≤M<500万 | 1.3% |
500万≤M<1000万 | 0.95% |
M≥1000万 | 0 |
3、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出至易方达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易方达价值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转出金额M | 转换费率 |
M<100万 | 0.7% |
100万≤M<500万 | 0.9% |
500万≤M<1000万 | 0.25% |
M≥1000万 | 0 |
4、稳健收益基金B级份额转出至易方达5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转出金额M | 转换费率 |
M<100万 | 0.7% |
100万≤M<500万 | 1.2% |
500万≤M | 0 |
四、取消易方达旗下其他开放式基金转出至本基金B级基金份额时,单笔转换金额须大于或等于1000万元的限制。
五、自2008年1月29日起,投资者提交本基金的申请,将按照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转换费率进行确认。
六、本基金的转换费率可能进行调整,本基金管理人将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前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
七、投资者通过我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的稳健收益基金的申购以及稳健收益基金与我公司其他开放式基金之间的转换,适用的申购费率和转换费率见我公司网站。
八、代销机构可对每笔转换申请另外向投资者收取不高于10元的业务代理费,具体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九、本公告将自2008年1月29日起生效。
提示:2008 年1月29日转型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投资者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于T+3日前(含T+3日)从基金托管账户划出,经销售机构划往投资者银行账户。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9日
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以通讯方式召开,大会表决投票于2007年12 月21日24:00截止,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相关表决结果详见2007年12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的《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由基金资产列支。由基金资产列支的持有人大会会议费用如下表:
项目 金额(单位:元)
律师费 20,000
公证费 5,040
合计 25,040
二、中国证监会核准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08年1月25日下发了《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1号),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三、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修订
根据《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已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订为《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并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易方达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将自2008 年1月29日起正式生效。
四、备查文件
1、《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公告》(附件一:《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的议案》,附件二:《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讯表决票》,附件三:《授权委托书》,附件四:《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转型方案说明书》)
2、《关于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
3、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易方达月月收益中短期债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有关变更基金类别决议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101号)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 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