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8年1月25日下午1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八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鹤鸣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关于将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注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将杭政储出(2007)70号地块注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和杭州西湖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联合竞得的杭州市杭政储出(2007)70号出让地块注入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同意将杭政储出(2007)70号出让地块的受让方调整为杭州天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并收购华立地产所持该公司股权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并收购华立地产所持该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
(1)由公司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15000万元。
(2)公司按注册资本金1﹕1的价格收购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出资2550万元。
以上工作分步实施并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全部完成后,广宇集团将持有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08)012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投资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地产”)已共同投资成立了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泉公司”)。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同意:(1)由公司增加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人民币10,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人民币15,000万元;(2)公司按注册资本金1﹕1的价格收购华立地产的出资2,550万元。
二、投资主体
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完成对南泉公司的增资,并将以自有资金完成收购合作方华立地产的2,550万元出资。
华立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73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孙水坤,注册地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8号,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建筑装饰材料、钢材的销售。华立地产现有股东结构:华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5%股权,汪力成先生持有其5%股权。华立地产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杭州南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30日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金土,注册地址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360号,主营范围服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室内装饰,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6000022592。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南泉公司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59,678.56万元,负债总额54,682.82万元,所有者权益4,995.74万元,2007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4.26万元。
南泉公司现有股东结构:华立地产持有51%股权,广宇集团持有49%股权。
南泉公司主要负责杭政储出(2005)11号地块的开发、销售等全部工作。
四、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南泉公司开发的项目增加公司开发土地面积34,465平方米,开发建筑面积75,823平方米(容积率内),预计在2010年左右可实现销售收入和利润,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杭政储出(2005)11号地块系由华立地产竞拍所得,竞拍成交金额为38,089.00万元。公司前期持有南泉公司49%的股权,已按相同比例通过南泉公司将土地款支付给华立地产,在公司完成收购华立地产持有的南泉公司51%股权后,南泉公司将支付给华立地产其前期支付的51%的土地款。目前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正在办理至南泉公司名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完成前存在一定的风险,特此提示。
六、本次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