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传闻简述
财经时报于2008年1月24日刊登了记者徐安安撰写的文章《孚日股份能力受到质疑 进军光伏产业祸福难断》,该文章中多处内容与本公司实际情况不符。
二、澄清声明
本公司现将该报道中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内容澄清如下:
1、文章中多次提到我公司为“毛纺公司”,而我公司从未涉足过“毛纺”行业,按照公司主营业务应划分为棉纺织行业,我公司主要从事家用纺织品的生产和销售。
2、文中多次提到“突然决定”、“仓促决策”、“草率进军”……质疑公司将要投入的光伏产业技术不成熟。实际上公司对该项目已经详细考察了很长时间,做了充分的市场调研。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该项目的考察一直在由公司的大股东在进行,在做了充分的准备之后才慎重决定由本公司来投资该项目。并且公司所投资生产的CIS薄膜太阳电池为第二代光伏产品,在国外已经有成熟的产品和市场。该产品不使用硅作为原材料,有效降低了产品成本。
3、文中提到“但记者看到,截至2007年9月30日,孚日股份短期借款余额仍高达26.66亿元。其2007年1-9月份的利息费用就多达1.3亿元,几乎是孚日股份两年净利润之和。”
根据公司已经公开披露的信息,我公司2006年度净利润1.26亿元(按照新会计准则调整后约为1.31亿元),2007年1-9月净利润1.36亿元,故本公司两年净利润之和远超过2007年1-9月利息费用。
4、文中提到“毫无疑问,孚日股份在增发当初,对“建设周期8个月到一年,到2008年8月只需要3亿资金额”等基本事宜是知情的,对置闲资金的挪用早有计划,而却未在增发当初向投资者批露,这似乎有挪用资金嫌疑。”
本公司在2007年4月提出增发方案,2007年12月募集资金才到位,2007年5月-12月之间公司以自有资金4亿多元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至2008年8月前投资所需要支付约3亿元,故此期间约有5亿元暂时闲置资金,用来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将为公司节省约1800万元财务费用;公司根据市场实际情况把握投资进度,公司的上述行为完全是从保护投资者利益角度出发。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已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
5、文中提到“毛纺生产是高耗能行业,企业主要的成本来源于能源问题”。
本公司所处的行业并不是高能耗的行业,并且公司生产所需水、电、蒸汽等能源完全为自给自足,而且消耗的水电汽在本公司生产成本中所占的比重不超过10%。
6、文中提到“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高密市以家纺为主的纺织企业发展到520家,其中纺纱企业104家,织布企业307家,缝纫加工企业60家。孚日股份面临左邻右舍的夹击似乎在所难免。”
本公司所生产销售的家纺产品以中高档为主,高密市的其他纺织企业主要以纺纱织布为主,与本公司产品不同,并不能与公司产生竞争,并且有100多家为本公司提供委托加工服务,属于公司的配套生产厂家。
7、该记者在文中诋毁我公司“资不抵债”,质疑我公司的资金压力、投资能力,而实际上本公司在增发融资之后资产负债率已降到58%左右,而且公司保持良好的经营现金流量,完全有能力进行投资。
三、本公司在此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