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被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8年1月28日上午9:3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9,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勇副董事长受唐勇董事长委托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为关联方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批准公司为同受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的内容为:为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南昌分行签署的最高金额不超过陆仟万元人民币(包含陆仟万元)综合授信业务(包括国际保函、出口业务信用证打包贷款、国内保理等)合同提供担保;授权公司董事长唐勇签署有关担保合同。本次担保期限为壹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
赞成9,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 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重庆百君律师事务所指派熊杰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08年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长征电气 编号:临2008-007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风力发电设备供应
合作框架性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采购数量、供货进度尚需待双方签署正式的《采购合同》后才能确定,产品价格需参照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中标电价在《采购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供货进度以及价格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本协议所指的产品主要为2.5兆瓦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该型号产品的样机组装和小批量生产。如果本公司不能如期实现批量生产,将相应延迟项目实施的进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重大合同签订情况公告如下:
一、概述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银河艾万迪斯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风电”、“公司”)与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新能源”)签订了《西场风电场项目与设备供应合作框架协议》,华电新能源保证西场风电场所涉及的风力发电机采购选用银河风电产品,《框架协议》有效期为18个月。
二、协议主体介绍
银河风电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销售及售后服务,对风力发电场(站)的投资。公司注册地址:北海市,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持有其70%股权,该公司目前尚处于筹建期。
华电新能源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及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乌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公司负责华电集团新能源项目,包括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分布式能源、地热能、潮汐能、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及电力销售;负责新能源项目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安装、调试、运行和监理;新能源应用技术开发和咨询等。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1、华电新能源有意于支持广西新能源建设,开发北海市合浦县西场风电场项目,建设装机总容量200兆瓦的风力发电厂。银河风电依据目前国际风机主流技术发展路线,汇集德国风机设计机构、专业配套厂商、中外双方技术人员,针对国内和国际市场研发生产2.5兆瓦直驱型风力发电机AY908大容量风力发电整机。
2、华电新能源获取西场风电场开发许可权后,保证西场风电场所涉及的风力发电机采购选用银河风电产品,并保证华电新能源在广西区域其他风电场优先推荐选用银河风电产品。
银河风电保证提供合格的风机产品给华电新能源,风机价格参照华电新能源的中标电价由双方协商确定。
3、本框架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18个月,从双方签字之日起计算。在有效期内,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后,本框架协议自动失效。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和履约风险
本项目主要为满足华电新能源建设西场风电场对风力发电机组的巨大需求,银河开关目前所生产的2.5兆瓦直驱型风力发电机—AY908代表国际先进水平,设计达产产能200台/年,完全可以满足本项目的产品需求。
受多种因素影响,本框架协议的履行尚存在以下风险:
1、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的采购数量、供货进度尚需待双方签署正式的《采购合同》后才能确定,产品价格需参照中国华电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中标电价在《采购合同》中由双方协商确定,供货进度以及价格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2、本协议所指的产品主要为2.5兆瓦直驱型风力发电机组,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该型号产品的样机组装和小批量生产。如果本公司不能如期实现批量生产,将相应延迟项目实施的进度。
由于本项目受多种因素影响,实施和收益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