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08年0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63 股票简称:皖维高新 编号:临2008—003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元月28日在公司东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会议由董事长杨克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充分讨论,以全体董事一致赞成的表决结果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
上述文件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8年元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