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于1月24日、25日、28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于1月29日回函称其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1月24日、25日、28日股票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1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属股价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经书面询问公司主要股东,公司第一大股四川香凤企业有限公司于1月29日回函称: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涉及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其他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于2008年1月9日、14日发布了关于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自贡东新电碳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形势日趋恶化,资金链已彻底断裂,主要生产车间已经全面停产以及子公司被封闸停电的公告,到目前为止上述局面仍无改善。现再次提醒广大投资者,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691 证券简称:*ST 东碳 编号:临2008-05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