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年1月29日上午9:00,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法规的规定。
经统计各位董事书面表决票,本次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及600万美元授信的议案》
以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1票通过了该议案。
刘志文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弃权表决。
基于当前这一特定历史时期对人民币升值趋势明显的判断及国内人民币存贷利率与国际美元存贷利率存在利差的客观实际,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向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办理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及600万美元授信,在公司正常鱼粉等产品进口贸易业务开展的同时,获取到额外的收益以增加企业盈利。
根据银行相关要求,为便于该项业务的开展,拟授权熊艳艳常务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远期结汇/售汇业务协议及与该业务有关的所有文件,同意授权其代表本公司进行必要的行动以完成上述任何文件或所述交易并使之生效和执行,并授权其提出、同意或接受对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及其变动并签署上述文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文件,同时授予其转委托权。拟授权熊艳艳常务副总经理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上述贷款额度相关之所有文件(包括授信函、贷款合同、远期售汇协议、质押合同及其它有关文件),直到另行通知。授权人之签字式样,参照本公司预留于东亚银行之印鉴卡。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0日
股票简称:新五丰 股票代码:600975 编号:临2008-02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07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日前接到2007年度审计机构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通知,经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批准,湖南开元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采取吸收合并方式,与深圳天健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天兴会计师事务所实行联合,成立了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原有各项执业资格已获准承继,经营范围维持不变。
鉴此,公司2007年审计工作由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继。
特此公告。
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