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交易所调整合约保证金
2008年0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黄金交易所30日发布通知,为防范春节长假期间国际市场金价出现大的波动,上海黄金交易所调整节日期间Au(T+D)、Au(T+N1)、Au(T+N2)、Ag(T+D)合约的保证金标准。
具体程序为:2月4日清算前,将上述合约的保证金比例从7%调整为10%,同时将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违约金比例调整为8%。在2月13日清算时,上述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停比例和违约金比例恢复为7%、5%和5%。2月4日(星期一)日终清算时,对全部Au(T+D)、Au(T+N1)、Au(T+N2)和Ag(T+D)合约的持仓按调整后的保证金标准重新计收保证金,届时持有上述延期合约的会员和客户需提前做好追加保证金的准备。
交易所按照先冻结持仓保证金再进行实物交收的清算顺序,对延期合约的持仓和实物交收进行清算。(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