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提交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
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由于本公司2004年度和2005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的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为负值,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06年4月25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了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2006年度财务报告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2006年度财务报告显示的净利润为正值,但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2007年度,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水泥生产和销售变更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经公司申请,上海证券交易所通过审核,自2007年10月8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2008年1月22日,公司公告了2007年年度报告,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报告出具了深华(2008)股审字035号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2007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764,829,580.8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0,109,464.0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79,221,422.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31,509,196.71元。
鉴于本公司主营业务运营正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且股东权益为正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撤销“其他特别处理”的有关规定。按照规定,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股票交易其他特别处理的申请。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1日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ST卧龙 公告编号:临2008—010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8年1月22日在《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
一、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中披露的2007年基本每股收益原均为0.44元,现均更正为基本每股收益0.364元。
原计算依据是,中国证监会于2007年2月2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公司作为对价发行的全部新股10,000万股以2007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加权平均计算总股本为27,166万股,基本每股收益为0.44元。现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一体化存续,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经营成果都持续计算,因此,按2007年末总股本33,000万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为0.364元。
二、 “六、公司治理结构”中“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现更正为“(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内容详见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全文》[修订版])。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