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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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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0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08-009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于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八年一月二十日以书面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召开董事会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李安民先生主持。

    由于本次会议所审议第十、十八、十九、二十一项议案关联董事李安民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以八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其余议案经全体董事讨论,以九票同意、零票弃权、零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由于公司2008年度预计采购原材料以及建设完善循环经济产业链的相关项目所需资金较多,为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

    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1,236,175,648.98元,公司拟以2007年末总股本47,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8股,本次转增后,资本公积金尚余859,375,648.98元,上述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为84,780万股。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八年度银行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8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08年需向银行申请15亿元贷款(包括借新还旧贷款),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此额度上浮10%范围内办理本次贷款的具体事宜;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转,结合子公司的业务特点,计划2008年在公司对外担保不超过2007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50%的范围内,为控股子公司的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决定相关事宜和签署相关的合同文件。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

    目及其金额的议案》;

    在执行新会计准则过程中,根据财政部和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规定对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了相应的变更或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往来重分类

    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将预付工程款35,276,979.74元从在建工程重分类至预付款项;

    2、留存收益

    根据新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盈余公积不再转回,故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2006年以前子公司共计提盈余公积47,481,713.44元,其中国贸公司计提盈余公积9,956,970.97元,宏安公司计提盈余公积37,524,742.47元,母公司转回37,194,909.66元,追溯调整后,盈余公积减少37,194,909.66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7,194,909.66元;

    子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23,218.44元,影响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8,731.05元,少数股东权益4,487.39元,追溯调整后,盈余公积减少1,873.11元,未分配利润增加1,873.11元;

    两项合计追溯调整盈余公积减少37,196,782.77元,未分配利润增加37,196,782.77元。

    上列各项调整对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前期已披露的2007年期初数调整数调整后2007年期初数
    资产总计3,699,988,708.04 3,699,988,708.04
    流动资产1,104,465,812.6435,276,979.741,139,742,279.38
    其中:预付款项154,287,203.0435,276,979.74189,564,182.78
    非流动资产2,595,522,895.40-35,276,979.742,560,245,915.66
    其中:在建工程185,312,587.93-35,276,979.74150,035,608.19
    所有者权益1,398,266,749.42 1,398,266,749.42
    其中:盈余公积156,139,728.44-37,196,782.77118,942,945.67
    未分配利润354,664,745.7937,196,782.77391,861,528.5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财会[2006]3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公司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5-19条相关内容及财会【2007】14号规定对财务报表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发生变更的项目有:按实际成本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变更为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应调整递延所得税负债及资本公积;无形资产中的商誉按企业会计准则要求调整期初留存收益;按权益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改为按成本法核算,并追溯调整;对子公司盈余公积不再转回并追溯调整;坏账准备预计转回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等。

    会计估计发生变更的项目有:固定资产残值率由原来的4%调整为5%。该会计估计变更对2007年度会计影响数1,284,272.61元。

    上列各项对报表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

    商誉坏账准备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对子公司

    追溯调整

    对资本公积的影响133,849,715.83   
    对2007年初留存收益的影响 -1,733,316.63863,377.95 
    其中:对2007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 -1,733,316.63778,913.2637,194,909.66
    对本期净利润的影响    

    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确定的上述会计政策符合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自身业务特点;

    2、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更符合公司固定资产报废和处理残值回收的实际情况;

    3、同意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详见《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及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自我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08年度审计机构。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任职今年到期,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提名李安民先生、李猛先生、武辉先生、郭全德先生、冀焕文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提名李福林先生、白玉祥先生、张泽宇先生、李东昕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后,提交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候选人简历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声明见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提名李安民、李猛、武辉、郭全德、冀焕文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李福林、白玉祥、张泽宇、李东昕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拟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人民币(税前),按年度发放,独立董事因履行职务所发生的差旅费由公司承担。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审核并认为,公司治理结构规范、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各方面条件均满足前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向原股东配售股份的有关规定,符合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同意公司提出配股申请。

    十七、逐项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2、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以公司2007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配售2-3股的比例配售,本次配股可配售股份共计9,420-14,130万股,最终配股比例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配股实施前,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的,配股数量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控股股东李安民承诺:对本公司2008年度配股事宜,其将以现金全额认配可配股份。

    3、配股价格及定价依据

    本次配股的价格根据以下原则确定:以刊登发行公告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定价依据:

    (1)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和市盈率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3)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确定的公司每股净资产值;

    (4)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配售对象

    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预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8亿元用于收购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钢铁”)100%的股权,约10亿元用于投资建设新项目。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出现剩余,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若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投资需要,差额部分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方式补足。

    募集资金具体投资项目如下:

    (1)收购新泰钢铁100%股权,该项目预计投资总额不超过8亿元,具体金额将以新泰钢铁股权价值评估报告和收购协议的约定为准;

    (2)建设年产80万吨矿渣细粉循环经济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16,634.97万元;

    (3)建设年产20万吨焦炉煤气制甲醇及10万吨二甲醚工程项目,该项目投资总额为85,539.14万元。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偿还。如实际募集资金额低于项目投资总额,董事会将按照上述项目顺序投入募集资金。

    6、发行时间

    本次配股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7、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本次配股完成后的全体股东共同分享。

    8、本次配股相关议案决议的有效期

    自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配股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逐项表决,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详见《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配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公司《2008年度配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报告(草案)》;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向全体原股东配售股份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配股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有关的具体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配股比例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的选择等与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授权董事会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3、授权董事会安排确定和签署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4、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发行条款、发行方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做出的修订和调整;

    5、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发行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内,若配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按新政策对本次发行方案进行相应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配股事宜;

    7、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及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

    8、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办理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9、本授权自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因本次配股导

    致持股比例增加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由于在本次发行前,控股股东李安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本次发行后李安民的持股比例将可能进一步提高,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李安民拟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申请。因此,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同意李安民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安民:男,1944年9月17日出生,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1984年创办安民焦化厂任厂长,1993年起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长。李安民曾先后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中国十佳民营企业家”、“全国优秀经营管理者”、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称号,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并当选为全国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第九、第十届委员、中华全国工商联常委、中国民生银行监事。

    2、李猛:男,1971年12月14日出生,研究生学历,1989—1994年赴美国留学,先后就读于美国南康州大学、新哈芬大学,获得MBA学位。1994年起负责公司的对外出口销售业务,先后任国贸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并兼任国贸公司执行董事。

    3、武辉:男,1964年4月11日出生,本科学历,助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9-1994年在山西炭素厂工作,1994年起历任本公司生产部统计、企管部部长,山西安泰煤化有限公司机焦厂厂长、洗煤厂厂长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4、郭全德:男,1964年11月9日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太原理工大学数学力学系讲师,1992年起历任本公司驻北京办事处主任、外销部业务经理、国贸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5、冀焕文:男,1939年8月27日出生,中专学历,曾任义安焦化厂副厂长、煤化公司副经理、水泥厂厂长、公司质检部部长等职。曾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二、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李福林:男,1946年3月18日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先后曾任太谷县化工厂厂长、太谷县县委常委、太谷县委副书记、介休市委书记、晋中地委委员、晋中行署副专员、晋中市副市长等职。

    2、白玉祥:男,1934年1月27日出生,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1959年8月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历任太原化工厂副总工程师,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所长,山西省化工厅厅长,山西省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山西省燃料甲醇办公厅室专家组组长、山西省科协常务理事、山西省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理事、化学工业第二设计院顾问、山西焦化独立董事、太工天成独立董事。

    3、张泽宇:男,1943年8月17日出生,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中共党员。1968年毕业于北京钢铁学院,历任阳泉铝矾土矿生产办公室主任兼支部书记、党委常委、副矿长、矿长,阳泉市副市长,长治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西省冶金厅书记、厅长,太原市市委副书记、市长,山西省经贸委主任、党组书记,现任山西省政协常委。

    4、李东昕:女,1964年12月9日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经济学学士。曾任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辑,深圳信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经理,深圳同人会计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天健华证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福林先生、白玉祥先生、张泽宇先生、李东昕女士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1月31日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福林先生、白玉祥先生、张泽宇先生、李东昕女士,作为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福林、白玉祥、张泽宇、李东昕

    2008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08-010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

    监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二○○八年第一次会议于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下午在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二○○八年一月二十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全体监事审议,以三票赞成、零票弃权、零票反对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提名李炽亨先生作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提交公司二○○七年度股东大会投票表决,选举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李炽亨,男,1951年6月20日出生,高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公司保卫科科长,洗煤车间主任,工会主席,保卫部部长等职。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体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会议,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谨慎审核,认为:(1)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408        证券简称:安泰集团        编号:临2008-011

    山西安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定于2008年2月25日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8年2月25日(星期一)下午1:00

    3、会议地点:公司办公大楼三楼会议室

    4、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5、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和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二○○七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二○○七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公司二○○七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4、关于公司二○○七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关于公司二○○七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关于公司二○○七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7、关于公司二○○八年度银行贷款额度和担保额度的议案;

    8、关于公司与介休市新泰钢铁有限公司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10、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

    13、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逐项表决);

    15、关于公司2008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的议案;

    16、关于本次配股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

    1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同意控股股东免于因本次配股导致持股比例增加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下转3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