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8年1月31日在上海东郊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 名,独立董事吕红兵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俞铁成代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葛培健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公司以2007年末总股本22,600万股为基数,拟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3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
6、审议通过《关于2008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的议案》;
拟续聘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年报审计单位,费用为人民币32万元。
7、审议通过《关于内部控制自我风险评估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2007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9、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07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核销其他应收款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突发事件处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第一、四、五、六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284 证券简称:浦东建设 公告编号:临2008-004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1月31日在上海东郊宾馆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高国武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吕军代为行使监事职权;监事陆建铭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顾六明代为行使监事职权,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向阳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全票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审查,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07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上述第一、三、四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浦东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