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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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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5版:维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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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B5版:维权在线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战告捷
    确认之诉
    侵权之诉
    还是合同纠纷
    名字有生僻字 账户遇麻烦
    前瞻性信息披露豁免申请
    能否先经职代会审议
    查处走向“细小”
    监管进步巨大
    证券信息权保护有待加强
    原始股投资者维权在线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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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战告捷
    2008年0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牟敦国 实习生 王刚斌
      张大伟 制图
      川北数码港一投资者追回10万投资款,哈联创案首批原告分发补偿款

      ⊙本报记者 牟敦国 实习生 王刚斌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成立半年以来,维权行动初尝胜果。记者从原始股维权律师团获悉,日前该律师团成功帮助原始股投资者郝女士追回全部投资款10.4万元。与此同时,律师团成立后最先提起诉讼的哈联创案也取得新进展,最早诉讼的受害者将会获得优先补偿。

      

      维权驶入快车道

      种种迹象表明,在2008证监“打非”1号文发布后,在新政策的有力支持下,原始股维权开始驶入快车道,新进展不断出现。

      原始股维权的道路从来不是一条平坦的康庄大道,最初的时候,连立案都是困难重重;律师只能奔走呼吁,以个案突破的方式解决立案的问题。随着维权行动的深入开展,各方主体对于原始股欺诈活动的认识都在加深,尤其是在今年证监1号文发布以后,对于该类活动的危害性、违法性、可诉性已经基本取得了共识。在这种共识下,一批案件有了新的进展,昭示着维权行动正迎来新的曙光。

      

      追回10万投资款

      今年年初,委托原始股维权律师团的郝女士终于拿回了自己的投资款。郝女士是在2005年购买的四川川北数码港的股权。去年7月16日,原始股投资者维权律师团成立伊始,郝女士就来到律师团,多次咨询有关维权的情况,并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律师接受委托后,一面向法院提起诉讼,一面根据郝女士的具体情况,指导她与向其销售股权的中介公司交涉。在诉讼的压力下,中介公司于去年10月份退还了郝女士4万元投资款。证监1号文下发后,慑于政策的压力,中介公司终于退还了郝女士的全部投资款共10.4万元。

      

      哈联创案分发首批补偿款

      原始股维权律师团1月29日在杨兆全律师的博客上公布了《关于发放第一批补偿款的通知》,该《通知》称,经过多方努力,律师团已从哈联创有关被告处得到了一定的补偿款。根据分配规则,最早诉讼的受害者将会获得优先补偿,律师团将在近日通知相关委托人。在委托的当事人中,得到补偿最多的达到10000多元,最少800元。

      律师团还表示,将继续采取积极行动,对包括黑龙江、陕西、四川等地的多个案件,多途径地为委托人争取实际补偿。

      

      金园汽车案被提起公诉

      而不久前,金园汽车案件由西安市检察院移送到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其提起公诉。这一起原始股欺诈大案也掀开了诉讼的大幕。这一案件在证监1号文发布后不久被提起公诉,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陕西省证监局的有关负责人也明确表示,证监1号文发布以后,对打击非法证券活动而言,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不仅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相关法律问题,而且与国办99号文、各地的贯彻实施意见一并构筑起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法治体系,为各地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必将有效遏制非法证券活动蔓延势头,为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保驾护航。

      律师团在得到金园汽车案的相关情况后便及时在网上发布消息,提醒投资者及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受害人可以在刑事案件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与此同时,为了稳妥起见,律师团还建议受害人在准备进行附带民事诉讼的同时,尽快向公安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报案。最终律师团准时将金园汽车原始股转让案受害人的诉讼书提交至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警惕原始股欺诈新花招

      可以说,原始股维权已经驶入了快车道。面对目前的情势,一部分原始股欺诈活动行为人又祭出各种新花招,比如,科元克隆公司网站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西安市杨陵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决股权转让合法有效,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也有公司宣称自己已经准备在美国上市了,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但律师和记者向有关机关询问时,均被告知并无其事。

      对此,原始股维权律师团首席律师杨兆全表示,在国家“打非”形势明朗的今天,相关责任人如果还继续漠视受害人的权益,轻视法律的力量,最终必然落得身败名裂。如果各被告能够积极退赔,无疑能够得到减免刑事责任的机会,这既是对企业负责、对受害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同时也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当然,法律留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