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时事国内
  • 3:焦点
  • 4:要闻
  • 5:金融·证券
  • 6:观点评论
  • 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8:上证研究院
  • A1:公司封面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信息大全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披露
  • A7:信息披露
  • A8:信息披露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理财股经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2008 年 2 月 4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5版:信息披露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天津市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通策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武汉力诺太阳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有关要约收购后续事项及连续停牌的公告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的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关于南方隆元产业主题基金重新开放申购业务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2008年0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91         股票简称:S*ST秋林        编号:临2008-010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司在近一周内不能披露股改方案,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目前,本公司提出股改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持股数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一、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股改动议情况

      目前,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50家,其持股总数占非流通股股份总数比例为93.86%,已经达到《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规定的三分之二的界限。

      目前,尚未书面同意股改的非流通股股东有11家,其未明确同意股改的主要原因是:1、联系不上;2、相关材料尚未返回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黑龙江奔马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5,991.369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24.6%的股权于2008年1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解冻手续(相关公告详见2008-005号临时公告),公司股改的相关工作正在准备之中。

      二、公司股改保荐机构情况

      目前,本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签定股改保荐合同,保荐机构将协助制定本公司股改方案并出具保荐意见书。

      三、保密及董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并已明确告知相关当事人,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七条等的规定履行保密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将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第7.3、7.4条等的规定及时披露股改相关事项。

      本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已知《刑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等对未按规定披露信息、内幕交易等的罚则。

      特此公告

      哈尔滨秋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八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