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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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08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8年1月31日以书面文件或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并于2008年2月4日在福州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五一支行继续申请4,35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借款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集友银行福州分行申请301万美元贷款、向恒生银行福州分行申请600万美元循环贷款和最高不超过114万美元远期结售汇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报废公司原IT事业部库存配件材料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本公司原IT事业部已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部分电脑配件及电子元器件库存材料,按公司清理库存程序报损,报损金额共计1,737,832.26元人民币。
四、审议通过《关于为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继续向中国建设银行福州城南支行申请3,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向交通银行福州分行申请2,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及向福州市商业银行鼓屏支行申请800万元人民币银行承兑汇票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刘捷明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福建福日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日实业”)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7,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占97.14%股权。该公司经营范围:电视机,显示器,电子计算机及配件,通讯设备、电子产品及电子器件,电视机配件,家用电器的制造、销售、维修;光学仪器、电器机械及器材的销售与维修;应用软件、化工材料、建筑材料、钢铁及其制品(含不锈钢推车、不锈钢床)、其他金属材料、纺织品、化妆品、工艺美术品、化学原料、矿产品、石油制品(不含成品油)、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橡胶(含乳胶)及其制品、塑料制品、玻璃仪器、皮革制品、玩具、服装及鞋帽、钟表及配件、家具的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的销售;对外贸易。
截止2006年12月31日,“福日实业”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4,724.31万元,净资产为9,930.08万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2,064.31万元,净利润27.63万元。截止2007年9月30日,“福日实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0,549.65万元,净资产为10,083.08万元;2007年1-3季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8,317.81万元,净利润-400.31万元。
截止2008年1月31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12,250万元人民币和15万美元。本公司的担保总额为13,250万元人民币和15万美元。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