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释义:
“本公司”或“上实医药”:指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医械股份:指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比例为99.50%;
北茂置业:指上海北茂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医械股份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晋元路237号房产拆迁补偿的议案,与北茂置业签署拆迁补偿协议书,拆迁补偿总金额4500万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晋元路237号房产基本情况
晋元路237号房产土地面积1621平方米,建筑面积3647平方米。该房产的所有权利为医械股份所有。
二、晋元路237号房产拆迁补偿主要情况
根据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沪房地资安[2001]345号文“关于认定闸北区第一批新一轮旧区改造地块的函”,晋元路237号列入闸北区旧区改造第74号街坊。2001年8月,闸北区旧区改造指挥部发文《关于74#街坊(新龙广场)旧区改造的批复(闸旧指(2001)9号),同意北茂置业开发74号街坊又名新龙广场。2004年8月北茂置业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经商谈,并参照周边市场价格,医械股份与北茂置业最终达成协议,确定拆迁补偿总金额为4500万元,其中包括房产补偿和搬迁等各项费用。协议约定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当日,北茂置业支付第一笔补偿款计2000万元;2008年2月18日前,北茂置业支付第二笔补偿款计2355万元,余款145万元北茂置业于该房产租赁户全部搬离并腾空房屋后三日内支付。
三、晋元路237号房产拆迁补偿的积极意义
晋元路237号房产的拆迁,有利于上海市旧区改造计划的实施,也有利于医械股份释放资源,推动业务结构的调整与优化,改善生产经营设施,集中发展医疗器械优势产品。
通过该房产拆迁补偿,医械股份可实现收入4500万元。经初步测算,预计可实现税前收益1870万元左右。
四、备查文件
1、医械股份董事会决议
2、晋元路237号房产拆迁补偿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医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