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2008年02月0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04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电价调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2月2日公司收到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8]74号文《关于提高9E机组结算收入的通知》,为调动9E燃机的发电积极性,应对广东省近期因气候灾害等原因造成的电力供应严重短缺状况,省政府决定提高结算收入鼓励9E燃机顶峰发电,省内九家公司9E燃机第一季度的发电收入不低于0.92元/千瓦时(含税)。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1%股权)临时结算电价由0.58元/千瓦时提高到0.62元/千瓦时(含税);公司控股子公司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51%股权)临时结算电价由0.5元/千瓦时提高到0.62元/千瓦时(含税)。0.92元/千瓦时与0.62元/千瓦时之间的差额由当地政府通过“高来高去”调峰电力认购和财政补贴等方式落实。
由于2007年度已实施“高来高去”政策,东莞深能源樟洋电力有限公司2007年平均电价已达到0.82元/千瓦时(含税),惠州深能源丰达电力有限公司2007年平均电价已达到0.80元/千瓦时(含税)。因此根据测算,本次电价调整预计可增加公司2008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约3500万元人民币,对公司2008年度经营业绩影响不大。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