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8年02月1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798 股票简称:宁波海运 编号:2008—02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 年2 月1 日,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中心(以下简称 “神华销售中心”)签署了《2008年度运输合同》(以下简称“运输合同”),运输合同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任务:神华销售中心租用本公司5艘船舶,执行自北方港口到广东、江苏及浙江相关电厂的煤炭运输。
二、船舶:本公司6.5万吨级船舶2艘、4万吨级船舶2艘、2.7万吨级船舶1艘投入神华销售中心相关航线的煤炭运输。
三、运输合同的平均运价比上年度本公司与神华销售中心签署的合同运价提高62%。
四、结算:神华销售中心收到本公司海运发票并审核无误后在15个银行工作日内支付。
五、有效期:运输合同从2008 年1 月1 日开始生效,到2008 年12月31 日终止。
运输合同还对不同航线的装/卸率、滞期/速遣费率和亏舱费等作了规定。
运输合同的履行预计使本公司2008 年度对神华销售中心的运输收入较2007年度约增长96%(2007年度本公司对神华销售中心的运输收入为2.5亿元[该数据未经审计]),将大幅度提高上述船舶的运输效益。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2008年度运输合同》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