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正日益成为上市公司保壳扭亏的重要手段。
近日,S*ST北亚宣布进入了破产重整程序。事实上,自《破产法》实施半年以来,已经有不下10家上市公司走上破产保壳之路,还有不少公司已经通过破产重整完成了债务重组,并成功挽救了壳资源。
因破产重组而变化最大的是S*ST朝华。该公司自2007年11月起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在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内,组建偿债公司,剥离了所有债务,征集“实力买家”并在公司退市的最后期限2007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了重组。公司去年四季度还预计全年将亏损,转眼间公司的业绩修正预告就预计公司去年盈利逾10亿元。
S*ST朝华不是因破产重组而实现“麻雀变凤凰”的唯一案例。S*ST沧化也通过债务重组带来的巨额非经常性损益获得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31亿元,而*ST沧化2007年实际净亏损7.1亿元。换句话说,该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带来的账面收益将近20亿元。此外,*ST宝硕、S*ST长岭、S*ST兰宝、S*ST海纳、S*ST三农、S*ST华龙、S*ST圣方等公司已通过破产重组获得新生或正在破产重整的程序之中。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长久以来,高额债务一直是绩差上市公司保壳的巨大障碍,而破产重整对付高额负债恰恰最为有效。这位人士表示,一般而言,ST公司的负债由其母公司或战略投资者或当地政府接手,但是如果债务过高,就难以接手,因此*ST宝硕、S*ST兰宝、S*ST海纳等公司都曾因身负上亿元债务,而使得公司的债务重组举步维艰。
在《破产法》颁布实施后,上市公司可以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了断公司所有债务,化解各债权人之间的互相僵持局面,简化债务、以资抵债,更重要的是也将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从巨额的债务中解放出来,使之成为净壳,从而实现了重组的可能性,保障了股东利益。而且,债务重组的过程耗时较短,如S*ST朝华从债权人申请破产到引入战略投资者实现重组,全过程仅用了一个多月。
该业内人士表示,随着对《破产法》的深入认识和上述公司成功保壳的案例,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开始运用这种方式。他认为对于那些积重难返的ST公司来说,破产重整以求保壳是壮士断腕的果断方式。
“当然,这种方式最大的受益者是那些有意借壳的战略投资者们,”他表示,“由于是净壳以待,这些公司能避免进驻之后才发现债务黑洞的窘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