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拟发53亿分离债购电力资产
2008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徐锐
⊙本报记者 徐锐
华电国际今日公告称,公司昨日与控股股东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简称“中国华电”)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中国华电同意向华电国际出售其拥有的4家电力公司股权,初步转让价定为20.11亿元。华电国际股价昨日逆势飙升9.40%,报收于8.50元。
根据协议,在部分条件满足的前提下,中国华电同意华电国际收购其拥有的杭州华电半山发电有限公司64%的股权、河北华电石家庄热电有限公司82%的股权、河北华电混合蓄能水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及四川华电杂谷脑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49%的股权。而中国华电所指的转让条件则是指交易双方的股东批准或同意本次收购以及国务院国资委的批准。
从收购比例中可以看到,在本次收购完成后,杭州半山、石家庄热电、河北水电将成为华电国际的附属子公司,3家公司的损益将并入其财务报表;而杂谷脑水电则将成为华电国际的联营公司,该公司将以投资收益的方式按投资比例计入华电国际的财务报表。
由于此次股权收购将涉及逾20亿元的交易资金,为此,华电国际董事会决定拟发行不超过53亿元(即发行不超过5300万张债券)的分离交易可转债以解决资金问题,同时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认股权证,其行权比例为1:1。
在募集资金用途方面,华电国际将投入约20亿元用于上述收购,投入约15亿元偿还金融机构贷款,同时还将向三个工程项目投资14亿元,剩余资金则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