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售日期: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5日
重要提示
1、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1号文核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禁止购买者除外)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公民。
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投资于中国证券市场,并取得国家外汇管理局额度批准的中国境外基金管理机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
5、本基金首次募集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网上交易系统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广发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发华福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银行”)、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证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证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山西证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证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为“中信金通证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信万通证券”)、财通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都证券”)、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富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南证券”)等机构。
7、本基金自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5日(周六、周日本公司网上交易直销和部分代销银行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周六、周日直销柜台不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9、工商银行的销售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元;除工商银行以外的代销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000元(含认购费),直销机构网点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50,000元(含认购费)。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详情请见当地销售机构公告。
10、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人(即本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08年2月1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的《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2、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3、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人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4、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人,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垂询认购事宜。
15、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6、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广发强债基金”,基金代码:270009)。
(二)基金类型
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发售面值发售。
(五)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六)募集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允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除外)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七)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2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传真:020-89899069 或020-89899070
原公司直销中心传真号码020-85586639保留到2009年1月11日,过期后自动终止使用。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17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5)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排名不分先后)
(1)工商银行
工商银行在35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除西藏)的20000多个理财网点接受办理投资人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88或拨打各城市分支机构咨询电话。
(2)广发证券
广发证券在以下78个城市的2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荆州、黄石、宜昌、济南、烟台、青岛、葫芦岛、合肥、石家庄、保定、秦皇岛、张家口、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苏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客户服务电话:020-87555888-转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广发华福证券
广发华福证券在以下11个地区的3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福建厦门、福建福州、福建永安、福建泉州、福建福清、福建南平、福建宁德、福建莆田、福建龙岩、福建漳州。
客户服务电话: 96326或拨打各地区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中国建设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在除西藏以外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5)中国农业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在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99
(6)中国银行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的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7)交通银行
交通银行在全国100家分行、132个城市的近2700个网点以及交通银行网上银行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95559,或拨打各城市分行咨询电话。
(8)浦发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6个主要城市的406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业务:
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
在集中申购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浦发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9)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在3个城市:深圳、上海、福州的50多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服电话:(0755)961202和4006699999
(10)兴业银行
兴业银行在全国以下城市的34 家分行、 300多家分支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太原、昆明、长沙、宁波、温州、东莞、佛山、无锡、南昌、合肥、乌鲁木齐等。
客户服务电话:95561
(11)招商银行
招商银行在以下43个城市的560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上述业务:北京、长沙、常州、成都、大连、丹东、东莞、佛山、福州、广州、哈尔滨、杭州、合肥、呼和浩特、济南、江阴、金华、昆明、兰州、南昌、南京、宁波、盘锦、青岛、泉州、上海、绍兴、深圳、沈阳、苏州、台州、太原、天津、温州、乌鲁木齐、无锡、武汉、西安、厦门、烟台、扬州、郑州、重庆。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12)民生银行
民生银行在以下24个主要城市的290多个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大连、杭州、南京、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汕头、济南、深圳、宁波、成都、天津、昆明、泉州、苏州、青岛、温州、厦门。
客户服务电话:95568
(13)北京银行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上海3个城市的131家网点为投资人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010-96169(北京),022-96269(天津),021-53599688(上海)
(14)中信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以下54个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定期定额申购、基金转换等业务。 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具体的城市名称: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
客户服务热线: 95558
(15)光大银行
光大银行在以下36个城市的4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哈尔滨、深圳、上海、青岛、大连、长春、重庆、广州、昆明、武汉、烟台、海口、厦门、福州、成都、苏州、沈阳、宁波、合肥、太原、天津、南京、郑州、杭州、济南、西安、长沙、南宁、石家庄、台州、珠海、三亚、丹东、大庆、汕头。
客户服务电话:9559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6)长城证券
长城证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客户服务电话:0755-822889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17)东北证券
东北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客户服务电话:(0431)96688-99 0431-85096733
(18)东海证券
东海证券在在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南京、青岛、洛阳和常州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010-86525005(北京)、021-62196752(上海)、0755-83154530(深圳)、0519-6634000(常州)。
(19)德邦证券
德邦证券在全国以下8个城市的1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京、上海、沈阳、丹东、东港、抚顺、长春。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20)东吴证券
东吴证券在以下7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苏州、上海、北京、沈阳、杭州、福州、东莞。
客户服务电话:0512-962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1)广州证券
广州证券在广州、北京、杭州三个城市共12个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 020-961303
(22)光大证券
光大证券在以下42个城市76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大连、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烟台、青岛、西宁、江苏、宁波、杭州、金华、绍兴。
客户服务电话:1010899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3)国海证券
国海证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0(全国)、96100(广西)
(24)国联证券
国联证券在以下6个城市的1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无锡、广州、北京、上海、杭州、南京等地。
客户服务电话:0510-82831662,0510-82588168
(25)国信证券
国信证券在以下28个城市4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厦门、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西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
客户服务电话: 800-810-886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6)国泰君安证券
国泰君安证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100个主要城市的16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太原、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东莞、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余姚、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7)华安证券
华安证券在全国21个城市26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包括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合肥、蚌埠、芜湖、淮南、马鞍山、安庆、宿州、阜阳、亳州、黄山、滁州、淮北、铜陵、宣城、六安、巢湖和池州。
客户服务电话:0551-5161671
(28)海通证券
海通证券在以下55个主要城市的124家营业部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上虞、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合肥、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常熟、芜湖、金昌、兰州、南宁、青岛、咸阳。
在发行期间,投资者可以拨打海通证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001、021-96250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29)华泰证券
华泰证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7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客户服务电话:025-84457777转721/950,或当地营业部咨询电话。
(30)联合证券
联合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3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和厦门。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1)金元证券
金元证券在以下16个省、市、自治区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广州、中山、南京、南通、长沙、宁波、西安。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22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2)平安证券
平安证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 95511、0755-8244013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3)山西证券
山西证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9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太原、长治、阳泉、大同、运城、朔州、离石、汾阳、忻州、晋中、临汾、介休、晋城、北京、上海、深圳、西安、宁波。
客户服务电话:0351-8686868。
(34)申银万国证券
申银万国证券在以下15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4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
客户服务电话:021-96250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5)湘财证券
湘财证券在以下21个主要城市的 31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深圳、武汉、沈阳、上海、杭州、北京、广州、南京、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长沙、岳阳、成都、西安、哈尔滨、乌鲁木齐、济南、天津、合肥。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65020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6)银河证券
银河证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客户服务电话:010-68016655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7)招商证券
招商证券在以下25个主要城市的70家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桂林、天津、苏州、西安、柳州、济南。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8)中银国际证券
中银国际证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客户服务电话:021-68604866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39)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在全国以下21个城市的41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中山、佛山、东莞、深圳、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绍兴、宁波、武汉、长沙、西安、成都。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40)中信建投证券
中信建投证券在以下20个省、市,64个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108(免长途费)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41)中信金通证券
中信金通证券在全国36家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包括杭州、上海、临安、湖州、嘉兴、海宁、余姚、诸暨、金华、义乌、温岭、海宁、温州。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598
(42)中信万通证券
中信万通证券在山东省内11个地市1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包括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济宁、平度、胶州、开发区、即墨。
客户服务电话:0532-96577
(43)财通证券
财通证券在浙江省和上海市的3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0571-96336
(44)国都证券
国都证券在12个主要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郑州、开封、天津、武汉、杭州、南京、西安、成都、长春。
客户服务电话:010-84183390
(45)财富证券
财富证券在以下9个主要城市的1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温州、天津、长沙、邵阳、湘潭、郴州。
客户服务电话:0731-4403319
(46)世纪证券
世纪证券在以下10个主要城市的1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昌、抚州、长沙、南京、昆明、新余。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199511
(47)万联证券
万联证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广州、北京、上海、绍兴、衡阳、永州、乐山、内江、荆门、鄂州、黄石。
客户服务电话:020-87692648
(48)江南证券
江南证券在以下10个主要城市的17家证券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基金的开户和认购等业务:北京、上海、重庆、郑州、江西、武汉、天津、深圳、杭州、昆明等。
客户服务电话:0791-6768763
(49)上海银行
上海银行在以下4个城市的20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南京。
客户服务电话:962888,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5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客户服务电话:11185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八)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的募集期自2008年2月25日至2008年3月25日,期间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募集期满,若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本基金将宣布基金合同生效,但管理人亦可视情况适当延后期限;若未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将在三个月的募集期内继续发售,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发售。
3.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 亿元且认购户数不少于200 户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在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4.本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商业银行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作它用。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按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人所有。
5.若三个月的募集期满,本基金合同未达到法定生效条件,则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基金合同生效前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与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支付。
(九)基金认购方式与费率
1、认购方式
2、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
3、认购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为零。
3、认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计算公式为:
(3)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例:某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如果认购期内认购资金获得的利息为5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10,000元
认购份额=(10,000+5)/1.00=10,005份
即投资人投资10,000元认购本基金,加上认购资金在认购期内获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份基金份额。
二、募集方式及相关规定
在募集期内,本公司的直销机构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将同时面向机构和个人投资者非限额发售,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在代销网点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工商银行的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在直销机构首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纪录的投资人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到当地工商银行、广发证券等代销网点办理基金的开户与认购。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认购费)人民币以上的投资人,也可选择到本公司直销机构认购。个人投资者在T+2日(T日为申请日)可以通过原办理网点提供的服务方式查询或打印认购申请确认单。
(一)直销机构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7:00(直销柜台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个人投资者办理开户申请时,提供下列资料:
①客户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②若委托他人办理时,还须提交代理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③指定的个人同名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原件及复印件;
④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复印件;
⑤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和认购申请表。
注:其中③中所提供的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或借记卡等)账户将作为投资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的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投资人在任一商业银行的活期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完全一致。
(2)将足额认购资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在工商银行开立的直销资金专户:
户名: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账号:360200012983838382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第一支行
在办理汇款时,投资人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① 投资人应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② 已经开户的注明交易账号;还没有开户的注明资金用途“购买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并确保在2008年3月25日16:30前到账;
③ 投资人申请的认购金额不可超过汇款金额;
④ 投资人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手续须提供下列资料:
① 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② 加盖银行受理章的汇款凭证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③ 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 如系代理认购的,还需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投资人开立基金账户未确认前,可以办理认购申请。如基金账户开户失败,则认购申请失败,认购资金退回投资人。
(2)若投资人认购资金在当日16:30之前未到本公司直销专户的,则当日提交的申请顺延受理。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以资金到账日为准。
(3)基金募集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①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人划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③ 投资人划入的认购金额小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在募集期截止日即2008年3月25日16:30之前资金未到本公司指定直销资金账户的;
⑤ 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4)投资人认购无效或认购失败的资金将于本基金注册登记人确认为无效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人指定账户划出。
(二)工商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00 ~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照常接受申请)。
2、开户及认购程序:
到代销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本人现时有效的法定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武警证、护照等,下同);
(2)填妥《代理基金业务申请书》。
3、投资人可于T+2 日以后通过工商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确认手续。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现时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
(2)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或理财金账户卡;
(3)填妥《代理基金业务申请书》。
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可同时受理基金的认购业务,具体情况可通过该行网站、电话银行中心(95588)查询。
5、工商银行代销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后,当即向投资人提供缴款回执;投资人于发布本基金成立公告后到该行基金代销网点办理认购业务确认手续。
6、注意事项:
(1)个人投资者在工商银行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使用的资金账户必须是唯一的,通过工商银行已申/认购其他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在工商银行申/认购“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
(2)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3)投资人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工商银行代销网点在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人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5)个人投资者指定的银行存款账户须是工商银行理财金账户卡或牡丹灵通卡中的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7)个人投资者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000 元,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金额级差为1,000 元。
(8)已在工商银行购买过开放式基金的客户再次在工商银行认购基金时,需提交首次进行开放式基金买卖时使用的理财金账户或牡丹灵通卡。
(9)工商银行在本基金发售日基金交易时间外仍然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立基金TA账户和认购、申购交易的申请,工商银行于下一开放日将申请发送给注册登记人,由注册登记人进行确认。
(10)具体事宜,请以工商银行公告为准。
(三)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19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网点开立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四)中国农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00-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农业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①填妥的《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③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
(2)提出认购申请:
①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农业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卡(预先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③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④中国农业银行基金交易卡;
(3)中国农业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注册登记机构提交投资者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注册登记机构和基金管理人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立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期结束后才能确认。
(五)中国银行
1、办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00~16:00。
2、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中国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护照等);
(2)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3)填妥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业务申请表(个人)》;
(4)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中国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协议书》(一式两份)。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中国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提出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3)中国银行基金交易卡。
中国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后,将自动向本公司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申请,经本公司确认后,投资者可在T+2日(工作日)在中国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开户确认书和认购业务确认书。但此次确认是对认购申请的确认,认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才能确认。
(六)交通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网上银行全天、网点营业时间(9:30—15:00)内全日可提交申请,工作日15:00以后的申请于下一工作日9:30提交。
2、开户及认购程序(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基金账户即可);
(2)开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已在交通银行开立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无需再次办理,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交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个人投资者办理开立交通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事先办妥的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
2)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原件;
3)填妥的开通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
4、个人投资者办理开通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时,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已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的借记卡;
(2)客户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
5、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先存入足够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交通银行太平洋借记卡(存有足够资金);
2)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6、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七)浦发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业务须知》;
4)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5)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账户开户/账户信息修改申请委托单(个人)》。
3、提出基金账户开户申请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下转封十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