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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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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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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版:信息披露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摘要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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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08年02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于2008年1月3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8】21号文核准。

      本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等。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第一部分 绪言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以及《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发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

      ■

      ■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概况

      1、名称: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凤凰北路19号农行商业大厦1208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31-33楼

      3、法定代表人:马庆泉

      4、设立日期: 2003年8月5日

      5、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3]91号

      6、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7、注册资本:人民币1.2亿元

      8、存续期限:持续经营

      9、联系电话:020-89899117

      10、联系人:段西军

      11、股权结构:注册资本为1.2亿元人民币,股东共有5家,分别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8.33%)、香江投资有限公司(16.67%)、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6.67%)、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10%)和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8.33%)。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马庆泉:董事长,男,博士,教授,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导师,第四届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历任中央党校研究室主任、副教授、教授,广发证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副董事长、总裁,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第二届中国证券业协会秘书长,第三届中国证券业协会副会长等职务。

      孙晓燕:董事,女,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广东广发证券公司投资银行部经理、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部副总经理、投资自营部副总经理、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财务总监。

      冯梦觉:董事,男,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广州市星火公司副总经理兼任百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州科技开发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广州科技实业发展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广州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副主任、广州科达实业发展公司总经理、广州市科技馆筹建办主任。

      李建绍:董事,男,EMBA,高级经济师,曾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团委书记、市场策划部副主任,长江爱立信电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现任烽火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董茂云:独立董事,男,法学博士,教授,曾任复旦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姚海鑫:独立董事,男,经济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辽宁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兼辽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教育中心副主任,现任辽宁大学财务处处长。

      (下转封十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