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能源”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6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188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其中网下配售 1120万股,为本次发行股数的20%,网上发行4480万股,为本次发行股数的80%。
3、本次网下配售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证券”)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华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至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北京、上海、深圳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8年2月19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下称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8年2月19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时进行,具体时间为:
网下配售时间:2008 年2月21日(星期四)9:00~17:00至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9:00~15:00;
网上发行时间:2008年2月22日(星期五)9:30~11:30、13:00~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7:00(以华泰证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于2008年2月14日(星期四)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T-6(2008年2月14日 星期四)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
T-5(2008年2月15日 星期五)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北京) |
T-4(2008年2月18日 星期一)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上海) |
T-3(2008年2月19日 星期二) | 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现场推介(深圳) 初步询价截止日(2008年2月19日下午17:00) |
T-2(2008年2月20日 星期三) | 刊登《网上路演公告》,确定发行价格 |
T-1(2008年2月21日 星期四) | 网上路演(中小企业网,下午14:00—17:00); 网下配售申购开始:9:00-17:00 |
T(2008年2月22日 星期五) | 网下配售时间:9:00-15:00 网上申购时间:9:30-11:30、13:00-15:00 |
T+1(2008年2月25日 星期一) | 网上申购资金冻结、验资及配号 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T+2(2008年2月26日 星期二)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下申购多余款项退还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率公告》、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T+3(2008年2月27日 星期三) | 刊登《网上申购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1、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工作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华泰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和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37号令)的要求,华泰证券将于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至2008年2月 19日(星期二)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和推介,并根据初步询价报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具体安排如下:
推介日期 | 推介时间 | 推介地点 | 地址 |
T-5 (2月15日 星期五) | 上午9:30—11:30 | 北京 | 北京民族饭店(地址:北京 西城区 复兴门内大街51号) |
T-4 (2月18日 星期一) | 上午9:30—11:30 | 上海 | 浦东宝安大酒店(地址:浦东东方路800号) |
T-3 (2月19日 星期二) | 上午9:30—11:30 | 深圳 | 深圳圣廷苑大酒店世纪楼(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4002号) |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8年2月19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中,只有于2008年2月19日(T-3日)17: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2、为合理安排推介活动以及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将参与回执【参与回执可见附件2,亦可在华泰证券网站(http://www.htsc.com.cn)下载】于2008年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前传真至保荐人(主承销商)处。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8年2月21日(星期四)公告的《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截至2008年2月19日(T-3日)17:00,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还未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该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3)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7:00(以华泰证券收到投资者传真或送达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四、华泰证券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保荐人(主承销商)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申购文件送达地址 | 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华泰证券大厦4楼401室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管理总部 韩奕(收) |
邮编 | 210002 |
申购文件专用传真 | 025-84458226、025-84528073、025-84518357 |
联系人 | 韩奕、许建、石丽、王天红、徐晓鹏、高元、杨洋 |
联系电话 | 025-84457196、025-84457161 |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附件1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询价对象编号: | ||||||
填表说明: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本表须于2008年2月19日17:00时前传真至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初步询价。 | ||||||
一、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
主承销商名称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石丽 | 联系电话 | 025-84457196、84457161 | |||
许 建 | 联系电话 | 025-84457196 | ||||
接收询价表传真 | 025-84458226、025-84528073、025-84518357 | |||||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 ||||||
询价对象全称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
经办人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经办人传真 | 经办人电子信箱 | |||||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 ||||||
报价区间 | 价格上限(元) | |||||
提示:价格上限最高为价格下限的120% | ||||||
价格下限(元) | ||||||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 □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 |||||
□ 未确定 □ 不申购 |
报价依据 | ||
(可另附页说明) | ||
对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分值高者为优) | 客观性评价 □5 □4 □3 □2 □1 | |
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5 □4 □3 □2 □1 | ||
总体评价 □5 □4 □3 □2 □1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签章: | ||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1、本表带*栏目为选择填写项,其它为必填项。
2、本表须于2008年2月19日(星期二)下午17:00时之前传真或送达至华泰证券,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3、询价机构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未按时提交的询价表无效。
4、“询价对象名称”中填写的名称须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称一致。
5、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询价。
6、“报价依据”一栏可另附专门说明。
附件2:
张家港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初步询价参与回执
(本回执亦可在华泰证券网站(http://www.htsc.com.cn)下载)
联系电话:025-84457196,025-84457161
传真:025-84458226、025-84528073、025-84518357
询价对象名称 | (盖章) | |||
询价对象类型 | ||||
是否参加推介会 | 是 | 否 | ||
如参加,拟参加场次及地点 | 北京(2008年2月15日) | |||
上海(2008年2月18日) | ||||
深圳(2008年2月19日) | ||||
参会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参会人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
希望获取投资价值研究报 告的方式(请在序号上打 钩) | 3、电子邮件。 注:如需要专门派送,请与相关联系人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