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8年2月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08年1月31日以邮件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到董事14名。会议有效表决票数14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会议书面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为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
会议同意,本公司为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356,200美元的80%,即金额为1,884,960美元(汇率以即期牌价为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168 证券简称:西部矿业 编号:临2008-004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64.36%的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铅业”);
2.本次担保数量:美元1,884,960元,折合人民币13,562,664.19元(以本日人行公布汇率中间价7.1952元计算),本次担保后累计为西部铅业担保数量为人民币113,562,664.19元;
3.本次担保由西部铅业以其等额电铅产品提供反担保;
4.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691,562,664.19元;
5.本公司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信用证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356,200美元的80%,即金额为1,884,960美元,折合人民币13,562,664.19元(以本日人行公布汇率中间价7.1952元计算)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会议表决结果为: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合计本次担保,本公司截止2008年2月13日的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人民币691,562,664.19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82%。本次担保毋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
3.法定代表人:范建明;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5.主要经营范围:有色金属及稀贵金属的生产、加工和贸易,农副产品贸易,经营国家禁止和指定公司经营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等;
6.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7.截至2007年12月31日,西部铅业未经审计的账面总资产为27,729.36万元,净资产为16,352.2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03%;2007年实现销售收入41,577.26万元,净利润3,427.3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标的: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城北支行申请开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2,356,200美元的80%金额;
2.担保金额:1,884,960美元(汇率以即期牌价为准);
3.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4.担保期限:贰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西部铅业是本公司控股64.36%的子公司,此次申请担保的资金用于进口有色金属综合回收项目原料符合其经营范围。西部铅业的资产和盈利状况良好,且以等额的电铅产品向本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为其提供担保不会对本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上市公司的利益可以得到一定保障。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691,562,664.19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82%。本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青海西部铅业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2007年度)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