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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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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9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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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9版:信息披露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工银瑞信中国机会全球配置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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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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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尾电厂#2机组投产的
    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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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汕尾电厂#2机组投产的公 告
    2008年02月15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8-006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汕尾电厂#2机组投产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参股25%的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属的汕尾发电厂#2机组(60万千瓦燃煤机组)已于2008年2月11日顺利通过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机组运行状况良好,符合有关规程的要求,该机组同日移交商业运行。根据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6]270号文的通知,该机组不含脱硫费用的上网电价为0.4382元/千万时(含税),含脱硫费用的上网电价为0.4532元/千瓦时(含税)。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粤电力A 粤电力B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公告编号:2008-007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获得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2008年2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 233号),对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宜批复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不超过200,000万元。

      二、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募集说明书》及《发行公告》进行。

      三、自本核准批复下发后至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影响本次债券发行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本核准批复自下发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