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在2008年2月5日和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询证控股股东山东三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三联集团”),三联集团告之:2008年2月14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拍卖行对三联集团所持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2700万股进行了拍卖。经过公开竟价,最终成交价格为19.90元/股。目前尚未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关于本次拍卖的裁定文件,未能知晓买方的任何信息。
本次拍卖前,三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9,782,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1%,为公司控股股东。如本次拍卖成功实施,三联集团将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
除此之外,三联集团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亦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因本次拍卖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更,对公司影响较大,公司特申请股票连续停牌,直至披露相关信息为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零八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