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威股份大股东供股实施股权激励
2008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本报记者 应尤佳
通威股份今日公告,公司的控股股东通威集团于2008年2月15日表示,将提供占公司总股份2.18%至3.64%,共计1500万至2500万股的流通股股票,以每股16.11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管理团队相关人员,并在6个月内确定公司管理团队中其他被激励的业务骨干和核心技术人员名单及获授的激励数量。
按约定,自激励计划授权日一年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可行权日行权。行权条件是,当公司2008年至2010年度的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50%、75%和100%以上时,激励对象可获得相应行权资格。
通威集团补充,若计划设定绩效目标可以达成,但因政策、法规等原因无法进行股票过户时,股票提供方通威集团承诺在2011年12月31日前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票,并将激励对象按照此方案获得的现金收益给予激励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