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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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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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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华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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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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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2008年02月1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817    股票名称:宏盛科技    编号:临2008-005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持有人出售股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2月15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知,2008年2月13日至2月14日期间,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售出“宏盛科技”股票10,452,0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2%。

    本次减持后,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我公司股份    40,741,7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65%,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八年二月十六日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减持)

    上市公司名称: 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宏盛科技

    股票代码:600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邮政编码: 200120

    联系电话: 021 - 58865166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二零零八年二月十五日

    特别提示

    一、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报告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以下含义:

    1: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普实业:指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宏盛科技、上市公司:指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4: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B区4348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7.93亿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101021012864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国内贸易,物业管理,生产销售电脑设备及配件,软件开发及销售,百货批发及零售。

    经营期限:1998年9月4日—2048年9月3日

    税务登记证号:310101134529081

    法定代表人:鞠淑芝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

    邮政编码:20012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鞠淑芝、龙长虹。

    鞠淑芝简历:女,1938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大学文化,现任宏普实业董事长、宏盛科技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历任农业部干部、北京市东城区教育局干部、济南中银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龙长虹简历:女,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长期居留权,大学文化,历任宏盛科技董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本次持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之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普实业持有宏盛科技股份51,193,782股,占总股本的39.77%

    二、本次持股变动情况

    从2008年2月13日至2008年2月14日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宏普实业在二级市场累计出售宏盛科技股份10,452,006股,占总股的8.12%,已达到股东持股变动的规定比例。

    截止2008年2月15日收盘,宏普实业仍持有宏盛科技股份40,741,776股,占总股本的31.65%。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在签署本报告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宏盛科技挂牌交易的股票。

    第五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其他应披露的重要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1、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备查阅。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08年2月15日

    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鞠淑芝

    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签注日期:2008年2月15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股票简称宏盛科技股票代码60081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号B区4348室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 51,193,782股         持股比例: 39.7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 10,452,006股         变动比例: 8.12%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无√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宏普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鞠淑芝

    日期:2008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