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承接大股东短融券
2008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陈建军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深圳能源今天公告称,深能集团在人民银行批准的短期融资券额度项下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本金及利息等的偿还责任将由公司全额承接。
深能集团本次获批短融券限额为35亿元,有效期至2009年1月底。深能集团第一期共发行20亿元短融券,期限为365天,票面利率为5.02%,发行日期为2008年2月18日。深圳能源表示,上述短期融资券发行主体变更将在3月31日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