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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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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业板有望试行保荐人“签多单”
    2008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马婧妤 邵刚
      创业板有望试行保荐人“签多单”

      ⊙本报记者 马婧妤 邵刚

      

      保荐代表人一次只能签一单的历史将在创业板终结。据记者了解,即将颁布的《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拟在创业板试行新的签单政策,创业板保荐代表人在保证执业质量的情况下,将能实现同时“签多单”,但主板“一次一单”的限制仍未放开。

      根据现行办法,我国保荐代表人一次只能推荐一家发行人的证券,中国证监会在2004年12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实施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推荐的发行人证券发行前,中国证监会不受理该保荐人具体负责推荐的其他发行人的证券发行申请。”

      据了解,一般证券发行中,正式递交申请材料到完成发行大概需要一个半月到几个月不等的时间,不少业内人士反映“一次一单”的保荐方式实际上拉长了发行周期,在新股发行提速、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项目增多,以及合资、外资券商进入的情况下,这种保荐方式在客观上给我国证券发行造成了较大的“停滞”影响。此前也有不少国内投行的保荐代表人表示,如果能放开对于保荐代表人“签字权”的限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上述问题。

      新的《管理办法》将可能在放开保荐代表人“签字权”限制上走出“破冰”的一步。为了促进保荐机构积极开展创业板的保荐业务,监管部门拟在新办法中对保荐制度做出调整,创业板推出后,将和主板的保荐方式实行“差别对待”,允许保荐代表人在有足够时间和精力、保证执业质量的前提下签多单,待创业板积累足够的经验后,再在主板放开保荐代表人的签单限制。

      按照业内实际运作情况,目前主板保荐代表人实现“签多单”在业务流程上并不存在障碍,监管部门此次暂未对主板保荐方式“松绑”,而是留下了层层递进的余地。权威人士表示,在目前的市场条件和发行体制下,如果匆忙在主板放开保荐代表人签单数量,容易引发市场不必要的混乱,甚至对保荐制度产生怀疑,虽然此次主板保荐签单制度暂未调整,但创业板的保荐方式的率先“松绑”将为主板“签多单”进行有益尝试。

      此外,为了保证保荐代表人的执业质量,防止保荐人滥用“签字权”,新《管理办法》还将建立相应的内控、内核和工作底稿制度,要求保荐机构高管承担执行制度的职责。同时,将创业板保荐的持续督导期拟定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三个会计年度,将创业板公司增发、发行可转债和公司债的持续督导期设为上市当年及其后两个会计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