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年02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373 股票简称:鑫新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8-009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08年2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8年2月13日以电话、邮件方式传达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详见http://www.sse.com.cn)
二、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程序》。(详见http://www.sse.com.cn)
三、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同意公司设立房地产事业部。
四、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08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不超过8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08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8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授信总额度。其中向工行上饶市信州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2000万元、农行上饶县支行申请授信额约30000万元、上饶市中行申请授信额约5300万元、上饶市建行申请授信额约5700万元、南昌交通银行省府大院支行申请授信额约7000万元。
授权公司董事长温显来先生或由温显来先生转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鑫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