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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原“飞天系”掌门人邱忠保兄弟等人被指控合同诈骗、挪用资金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由于该案涉及几家上市公司,案情较为复杂,昨日开庭仅进行了有关“合同诈骗”的举证部分,就被指有“空手套白狼嫌疑,邱忠保、邱忠国兄弟均表示不认可。本案今日将在上海市二中院继续审理。
在庭上,公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与被告邱忠保兄弟及其辩护人就后者“是否构成合同诈骗”问题进行了激烈的争辩,而此事的源头则是“飞天系”2002年对中油龙昌的股权收购。
2002年5月23日,中油龙昌原第一大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中的6469.632万股转让给西安飞天,另外2132.2521万股转让给武汉绿洲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分别占公司总股本的27.00%和8.90%,转让价格为3.128元/股,合计转让款2.69亿元。西安飞天由此成为石油龙昌第一大股东,邱忠保成为其实际控制人。而在两月之后,中油龙昌则将持有的中油塔里木输油(气)有限责任公司、宁夏东银输油有限责任公司、甘肃金陇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作价4.57亿元卖回给中国石油。
种种迹象表明,邱忠保正是凭借这两笔交易导演了一场“空手套白狼”的大戏。
公诉人在法庭上指出,邱忠保在收购中油龙昌股权之前便得知中国石油将出资收购上述资产,其随即借中国石油法人股转让之机与其达成协议,以“先购股后付款”的方式入主中油龙昌。事实上,邱忠保掌控的西安飞天当时已负债累累,并不能拿出该笔款项来支付转让费用,之所以对此笔交易胸有成竹的原因在于其瞄上了中油龙昌的那4.57亿元资产。
在中国石油通过收购上述资产向中油龙昌支付了4.57亿元的转让款后,邱忠保迅速以资产重组的名义将三块没有实质价值的资产以2.69亿元的价格注入中油龙昌,套现所得的资金用以偿还西安飞天及武汉绿洲的股权转让款。余下的1.88亿元同时转入西安飞天名下,邱忠保将其中的1.3亿元借与他人,5000万元用于股权收购。
基于上述事实,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遂以“合同诈骗罪”的名义控告邱忠保利用虚假手段骗取中油龙昌4.57亿元资金。
对于上述指控,法庭上的邱忠保、邱忠国兄弟均不表示认可,而是将责任全部推给了公司副总裁、S*ST三农前董事长庄季希。邱忠保称,他并不懂资本运作,中油龙昌的有关资本运作均是庄季希所为,对庄季希充分信任的他只负责最终的签字。邱忠国表示,虽然其曾担任中油龙昌董事长,但在其弟弟的授意下,公司主要事宜均由庄季希负责。
据记者了解,庄季希已于2006年6月1日因涉嫌非法挪用上市公司资金被上海警方刑拘,随后被转至福建,目前关押在看守所中。
■庭审现场
辩护团阵容豪华
旅行箱装满材料
⊙本报记者 徐锐
黑色西服,红色卷领毛衣,整齐有形的银发,“消失”近两年的原“飞天系”掌门人邱忠保精神状态依旧是那么良好,在回答问题时声音依旧是那么洪亮,面对众多的旁听亲友仍能露出自信的微笑。然而与以往不同的是,如今的邱忠保手上多了副手铐,而其与亲友见面的地点也变在了法庭上。
昨日,“邱忠保等人合同诈骗、挪用资金”一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记者开庭前对知情人士采访后得知,由于该案牵涉的事实庞杂,此次开庭将持续数日。
该案开庭前,能容纳50多人的旁听席全部被坐满,而从邱忠保兄弟出庭时旁听席的“挥手致意”的情况来看,来旁听的大多数人为邱氏兄弟的亲属。
上午9点左右,被告辩护律师进入法庭。被告方的辩护律师“阵营”甚是庞大,共有5名来自北京、上海的律师为邱忠保兄弟进行法庭辩护,其所准备的材料更以旅行箱的形式来装载,足见案情的复杂程度。
庭上,面对公诉人及法官的提问,邱忠保依旧镇定自若地认真作答,遇到棘手问题或感觉回答不妥时则将目光扫向在其右方的辩护律师。
记者注意到,就邱忠保合同诈骗一案,其辩护律师在庭上已承认飞天公司对中油龙昌资金的违法违规流动这一事实,但并不认同公诉人所说的合同诈骗这一定罪,由此来看,本次的审判实质是各方对违法事实的界定,最终目的则在于对被告邱忠保等人以何种违法方式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