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落实“尽快修订制度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意见
按照监管要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中国证监会一系列文件要求,公司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并将监管文件的精神体现在制度中。2007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的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参控股公司委派人员管理办法》、《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12项制度,并在指定网站进行了披露。
二、成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公司根据2007年8月20日三届五次董事会和10月16日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成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并选举产生了委员和主任委员。(1)战略委员会:朱继民、吴明瑜、李京文、李泊溪、王青海、徐凝、方建一,其中朱继民为主任委员;(2)审计委员会:夏执东、李泊溪、方建一,夏执东为主任委员;(3)提名委员会:吴明瑜、李京文、霍光来,吴明瑜为主任委员;(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李泊溪、夏执东、钱凯,李泊溪为主任委员。
各专业委员会的成立,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人员组成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各位委员作为业内知名人士,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各专业委员会的成立,必将会在首钢搬迁产品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在公司经营管理与决策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进一步细化“内部审计制度”提高内审水平
根据北京证监局专项检查提出的意见,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改,并得到2007年8月20日三届五次董事会批准。使内审部门的职责、权限、审计内容、期限进一步得到明确,强化了审计人员的意识。2007年10月审计部门拟定的“2007年审计工作计划”和“2008年审计工作计划”,均获得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现正在逐步落实执行。
四、积极落实“更进一步加强监事会作用”要求
公司监事会各项制度健全,历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均符合规定,决议合法有效。相对来说比较欠缺在工作过程中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监督检查的作用发挥不够。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意见书”所提意见中肯,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差距,表示今后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职能,充分发挥监事会作用。在2007年8月20日三届五次监事会上对公司董事会所做的决议发表了独立意见。
五、将“继续强化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管意见落在实处
北京证监局现场专项检查认为,公司会议记录全面完整,“三会”及经理层面记录比较详细,档案内容全面。但资料保管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一份相同的会议资料,按规定应根据不同会议,分别存放在不同的档案中,但实际工作中图一时方便,只保存了一份。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已认识到管理上的不足,已经按照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对各类档案进行了整理,对不完整资料进行了补充,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准确、完整。公司经理层已经明确要求,在今后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档案工作的管理,落实责任,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六、通过制度修订进一步理顺内部关系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规定,在2007年7月前已经对原有的各项制度进行了补充修订,并根据要求制定一些新的制度,并履行了批准程序。下一步公司将由董事会秘书与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共同负责,进一步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理顺各项制度之间、同一制度不同条款之间关系,力求全面、准确、科学。修订完成后,公司将及时履行批准程序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七、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监管机构颁发及自行制定的各项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程序合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自成立至今未出现因信息披露失误被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目前控股股东----首钢总公司与本公司同处于搬迁、结构调整的敏感时期,针对国家有关首钢整体搬迁政策,市场上有很多传言。考虑这些政策并没有明确涉及公司的内容,因此在主动性信息披露上采取审慎的态度。今后,公司将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就市场上的传言主动向控股股东咨询核实,及时向监管机构通报,获得监管机构指导;并按规定忠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通过公司指定报刊及网站了解公司披露的信息,注意投资风险。
八、继续深化内控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整改计划
北京证监局现场专项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与公司自查报告的问题基本一致。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整改情况,在整改计划中公司明确了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截至到目前公司基本按照整改计划完成了各项整改工作。对部分整改后需要继续保持的工作,公司将通过制度等形式加以明确,确保公司内控体系建设不断走向深入。
2007年11月28日,北京证监局《关于对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整改情况的评价意见(京证公司发[2007]275号)》认为,本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事项。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未来工作中,将继续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加强学习,认真履行诚信、勤勉尽责义务,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实现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