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四大流域防洪规划
2008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据新华社北京2月20日电 国务院近日批复同意海河、太湖、辽河、松花江流域防洪规划。水利部副部长矫勇20日表示,通过这些规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大江大河防洪标准,完善城市防洪体系,对保障流域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规划,到2015年,海河流域中下游地区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太湖流域防洪标准达到50年一遇,重点防洪工程按100年一遇防洪标准建设。辽河干流石佛寺至盘山闸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松花江流域哈尔滨市、长春市的防洪标准达到20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