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案须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实施。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2008年2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2月20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8年2月19日下午15:00 至2008年2月2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福成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代理人)共 454人,代表股份796205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1,100,266,963股的72.364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5人、代表股份6422148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8.36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429人、代表股份153991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3.9958%。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公司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7960548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810%;
反对1304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4%;
弃权2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02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8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因与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0%股份,因此作为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回避表决。
1、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2、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3、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区间为8000-8600万股(含),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在区间范围内,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京有限”)、公司前20名股东(不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或作为第一大股东的关联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符合相关条件的其他机构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其中燕京有限认购数量不低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50%。
认购方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178146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9%;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3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0%。
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08年1月25日)。
发行对象的发行价格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将根据市场询价情况确定,但不低于本次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不低于20.95元/股(注: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发行底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在发行完毕后,燕京有限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对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7、上市地点: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依照轻重缓急的顺序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新增啤酒产能(万千升) | 投资额 (万元) |
1 | 对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增资23,000万元用于啤酒技术改造项目 | 15 | 23,000 |
2 | 对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增资10,000万元用于啤酒技改扩能项目 | 10 | 10,000 |
3 | 对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1,600万元用于扩建工程项目 | 10 | 21,600 |
4 | 对燕京啤酒(赤峰)有限责任公司增资18,404万元用于燕京啤酒(通辽)有限责任公司糖化、包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燕京啤酒(通辽)有限责任公司制冷车间、发酵车间、锅炉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燕京啤酒(中京)有限责任公司灌装生产线项目及燕京啤酒(中京)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项目 | 12.5 | 18,404 |
5 | 对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增资11,000万元用于酿造车间技改项目及包装动力车间技改项目 | 10 | 11,000 |
6 | 对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增资9,800万元用于啤酒技改项目及燕京啤酒(浙江丽水)有限公司啤酒技改项目 | 10 | 9,800 |
7 | 对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2,950万元用于包装生产线扩建工程项目 | 5 | 2,950 |
8 | 对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增资8,000万元用于一期工程扩建项目 | 5 | 8,000 |
9 | 投资20,000万元设立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用于啤酒生产线项目 | 10 | 20,000 |
10 | 投资8,000万元合资设立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 10 | 8,000 |
11 | 投资23,000万元设立新疆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用于年产10万吨麦芽生产项目 | - | 23,000 |
12 | 投资9,900万元设立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用于年产5万吨大麦深加工项目 | - | 9,900 |
13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00 | |
合计 | 97.5 | 179,654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保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项目投资总额,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其他途径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9、募集资金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通过发行股票数量的调整使实际募集资金量不超过拟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即179,654万元),如募集资金不足,则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2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3%;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48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6%。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178144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697%;
反对147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6%;
弃权8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7%。
11、决议有效期限:
与本议案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1781450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2%;
反对146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1%;
弃权850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477%。
股东大会对该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该议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并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与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非公开发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因该议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因与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0%股份,因此作为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81449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2%;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16%;
弃权1037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8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1、燕京啤酒(玉林)有限公司啤酒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2、燕京啤酒(衡阳)有限公司啤酒技改扩能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99%;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3、广东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扩建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99%;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4、燕京啤酒(通辽)有限责任公司糖化、包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4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699%;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41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5、燕京啤酒(通辽)有限责任公司制冷车间、发酵车间、锅炉车间技术改造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6、燕京啤酒(中京)有限责任公司灌装生产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7、燕京啤酒(中京)有限责任公司废水综合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8、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酿造车间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9、燕京啤酒(仙桃)有限公司包装动力车间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0、燕京啤酒(浙江仙都)有限公司啤酒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1、燕京啤酒(浙江丽水)有限公司啤酒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2、河北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包装生产线扩建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3、新疆燕京啤酒有限公司一期工程扩建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4、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新建啤酒生产线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5、合资设立山西燕京啤酒有限公司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6、新疆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麦芽生产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17、内蒙古燕京啤酒原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大麦深加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8年1月25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聘请保荐人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新股政策有新的规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
8、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协助公司控股股东申请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10、本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说明,具体内容于2008年1月25日登载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同意77158868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9700%;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6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135%。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由于本次向燕京有限定向发行股票后,燕京有限持有本公司的股权比例变化将触发要约收购义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35 号)的有关规定,燕京有限将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将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并且燕京有限承诺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故股东大会批准燕京有限免于发出收购要约。
表决时,关联股东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股东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因与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是同一法定代表人,且持有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20%股份,因此作为关联股东,在表决时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17814478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99.8701%;
反对127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716%;
弃权10396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583%。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出席会议的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附后)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信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谢思敏律师
3、北京市信利事务所谢思敏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如下法律见证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200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日
附:参会前十大股东的表决情况:
名称 | 北京燕京啤酒有限公司 | 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银行-嘉实稳健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建设银行-上投摩根中国优势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稳健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中国工商银行-国投瑞银核心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所持股数(股) | 595,215,789 | 22,613,562 | 17,248,521 | 15,299,830 | 14,949,165 | 10,000,000 | 9,658,183 | 9,465,302 | 7,330,841 | 7,200,000 |
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1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2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3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4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5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6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7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8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09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10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2.11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3.00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4.01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4.02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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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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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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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0 | 回避 | 回避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