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出售事项完成交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TCL实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实业”)和金钜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钜”)作为卖方于2007年12月3日与罗格朗公司(Legrand France S.A.)就TCL低压电器(无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低压电器”)股权转让事宜共同签署了《股权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购买协议”),由TCL实业向罗格朗公司(Legrand France S.A.)转让T.C.L. 通讯设备(香港)有限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其唯一的资产为低压电器80%的股权)100%的股权。此外,金钜向罗格朗公司(Legrand France S.A.)的全资子公司Parkfield Holdings Limited同时转让低压电器20%的股权,从而罗格朗公司将间接获得低压电器100%的权益。
有关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详情见本公司于2007年12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布的《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出售公告》。
根据购买协议,上述股权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伍亿元,将根据交割时低压电器的现金以及财务负债状况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不低于人民币伍亿元,本公司通过TCL实业获得总转让价款的80%, 即人民币肆亿元。
在买卖各方的努力下,本次股权转让已在2008年2月18日完成交割,截至今日,本公司和金钜已通过TCL实业确认获得以欧元支付的相当于人民币叁亿柒仟伍佰万元的第一期款项(其中本公司确认获得以欧元支付的相当于人民币叁亿元的第一期款项),且以欧元支付的相当于人民币壹亿贰仟伍佰万元的款项已存入监管账户。
本次股权转让,本公司预计获得收益约3.5亿元,该笔收益将确认在2008年第一季度。
特此公告。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