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过户批复的公告
2008年02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圳能源 公告编号:2008-007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过户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8年2月18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发股份所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东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8]153号文)。
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部分资产、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本公司定向增发股份的总体方案;同意原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7.8037万股股份、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250万股股份均变更为本公司持有。
原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约定,自2月18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应股权(或股份)转让事项取得相应的批准并依法完成过户至本公司名下的法律手续。目前,上述合计303,873,877.70元的股权已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同意过户的批复。
特此公告。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八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