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10股转增比例:10
●税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
●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26日
●除权日:2008年2月27日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2月28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4日
一、通过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由2008年2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天健华证中洲(北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编制的天健华证中洲审(2008)GF字第010009号《审计报告》列示:本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362,828,235.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27,423,577.98元,可供分配利润为790,251,813.2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17,909,773.19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72,342,040.07元,以本公司2007年末总股本315,957,539.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并派发现金股利,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31,595,753.90元。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8年2月26日
2、除权日:2008年2月27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8年2月28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8年3月4日
四、发放对象
截止2008年2月26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实施办法
1、派送现金红利的办法
全体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办法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每10股转增10股的转股比例自动计入股东帐户,转增股本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数量大小顺序排列,零碎股份数量相同的,由电子结算系统随机排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排列顺序,依次均登记为1股,直至完成全部转增股本方案。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78,112,342 | 24.72 | +78,112,342 | 156,224,684 | 24.72 | ||||
3、其他内资持股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 78,112,342 | 24.72 | +78,112,342 | 156,224,684 | 24.72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7,845,197 | 75.28 | +237,845,197 | 475,690,394 | 75.28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合计 | 237,845,197 | 75.28 | +237,845,197 | 475,690,394 | 75.28 | ||||
三、股份总数 | 315,957,539 | 100 | +315,957,539 | 631,915,078 | 100 |
七、实施转增股本方案后,按新股本总数摊薄计算的2007年每股收益为0.61元。
八、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6-8131632 传 真:0756-8883298
联 系 人:阮宏洲 张俊新
九、备查文件
1、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2007年度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