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集团入主ST平能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贺建业
⊙本报记者 贺建业
ST平能今日公告称,接公司第一大股东内蒙古平庄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通知,其出资人及实际控制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与中国国电集团于2008年2月20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国电集团以209100万元的转让价格,取得平煤集团51%的国有股权,由此,国电集团将间接持有ST平能股份,成为ST平能的实际控制人。
双方在过渡期安排、处理债权债务、保证金及税费负担、职工安置等事项均达成一致意见的同时,还对转让价款分期支付后,对转让价款的支配、国电蒙能公司注册资本的注入、平煤控股公司的费用来源及各方应履行的义务也进行了明确约定。
公告显示,将于今年春季由国电蒙能公司在赤峰市投资建设年产30万吨合成氨、52万吨尿素的煤化工项目。按双方约定时间开工建设林东至白音华铁路及元宝山区热电及林东电源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