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内容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2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永进主持。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421.6万股的50.62%。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二、《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三、《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四、《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五、《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07年度实现净利润41,301,381.53元(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30,138.16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44,638,068.41元。
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7年度末公司总股本144216000股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共计25,958,880.00元,剩余118,679,188.41元结转下一年度。
公司2007年度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六、《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七、《关于公司聘请2008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
决定聘请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08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机构,年审计服务费为40万元。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八、《关于修改<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7300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九、《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续签<土地租赁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材集团”)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公司继续租赁建材集团总面积为4044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租金执行原合同标准300万元/年,租赁期限:2008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租赁期间,如遇国家相关部门调整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等原因,公司将与建材集团协商后相应调整土地租金额度。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宁夏建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
经表决,3250000股赞成,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股反对,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0股弃权,占本议案总有效表决票数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律师柳向阳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大会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附:《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详见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宁夏赛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