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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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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版:财经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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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版:财经要闻
    银监会:灾区农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上年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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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监会:灾区农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上年水平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记者 苗燕
      银监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仅因灾造成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和农户予以必要的扶持

      资料图

      ⊙本报记者 苗燕

      

      银监会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做好灾后恢复重建金融服务工作。银监会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及时准确掌握贷款需求,确保灾区农业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水平。

      通知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做好从紧货币政策下的信贷安排,在有效防范风险和维护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灾后恢复重建信贷资金。要重点保障煤电油运特别是地方局域电网重建,以及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农户春耕备耕的合理资金需求。对于优质企业客户要及时增加信贷投放,帮助尽快恢复生产。对于分散农户和农村小企业灾后恢复生产所需资金,因时、因地制宜拓宽授信范围、授信额度、授信期限等要素,确保满足农户春耕备耕资金需求,确保灾区农业贷款增速不低于上年水平。

      此外,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仅因灾造成偿债能力下降的企业和农户,要充分考虑借款人的实际需要和灾害等带来的客观影响,予以必要的扶持。允许贷款合理展期,原则上信用评级不降低,贷款展期、延期不罚息。对农户种养殖业的展延期限,应与其生产周期相匹配。对虽然有到期贷款未还,但灾后恢复生产又有新的有效贷款需求的,在注意防范风险前提下,可以追加信贷投放。对于经营不善的企业客户要加快调整,及时控制和处置风险。同时,要推进制度和机制创新,客观审慎应对灾害诱发的信用风险。

      通知要求,适当简化贷款手续。对灾后恢复重建所需贷款,要在确保法律要素齐全的前提下,尽量简化贷款手续,缩短贷款审查时间,确保资金早投放,早到位,早发挥作用。原则上农户老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天内办结,新客户小额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煤电油运、农副产品生产流通企业和农村小企业贷款应在一周内办结。

      银监会还要求灾区各银监局积极协调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确保专项票据考核兑付工作进度,有效增加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可运用资金。

      2.7亿元

      国资委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这次抢险救灾再次证明,央企能够在国家和社会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和危机时发挥中流砥柱作用,能够挑起保障国家经济社会稳定的大梁。统计显示,目前,中央企业已向受灾地区捐款达2.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