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焦点
  • 3:财经要闻
  • 4:观点评论
  • 5:环球财讯
  • 6:时事·国内
  • 7:时事海外
  • 8:时事天下
  • A1:市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上证研究院·金融广角镜
  • T1:艺术财经
  • T2:艺术财经·市场
  • T3:艺术财经·投资
  • T5:艺术财经·专题
  • T6:艺术财经·收藏
  • T7:艺术财经·资讯
  • T8:艺术财经·人物
  • B1:公司封面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汽车周刊
  • B8:汽车周刊
  • C1:理财封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港股直击·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专栏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信息披露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D21:信息披露
  • D22:信息披露
  • D23:信息披露
  • D24:信息披露
  • D25:信息披露
  • D26:信息披露
  • D27:信息披露
  • D28:信息披露
  •  
      2008 年 2 月 22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版:头版
    下一版  
    pdf
     
     
      | 1版:头版
    年报敏感期高管买卖股票愈演愈烈
    万科上海特卖 一天销售额2.57亿
    版面导读
    基金专户理财吸引众多富豪客户
    今日视频·在线
    迪士尼落沪传言升温 谈判有望很快重启
    关于“Z华菱JTP”权证
    最后交易日的风险提示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年报敏感期高管买卖股票愈演愈烈
    2008年02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应尤佳
      业内人士呼吁尽快明确惩罚措施并加以落实

      ⊙本报记者 应尤佳

      

      继大庆华科监事闫田胜、长征电气董事周联俊在年报披露敏感期内买卖自家公司股票后,近日,这种违规现象再度上演,甚至出现了上市公司高管集体触规的情况,并有愈演愈烈之势。

      根据深交所最新数据,2008年2月15日,新野纺织两名监事马浙珍、韩喜兰,以及公司高管白普集体减持新野纺织股权,马浙珍和白普每人减持了250股,韩喜兰减持了500股,成交均价在10.4元左右。仅过了一天,也就是在2008年2月16日,新野纺织就公告了年报。

      根据2007年4月中国证监会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时间包括: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上市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等等。显然,新野纺织的两名监事和一名高管全都违反了证监会的规定。

      辰州矿业的高管家属也多次在敏感期内买卖了本公司股票。2008年2月15日,公司董事谢建龙的姐妹谢素梅增持了辰州矿业300股,成交均价为40.6元,而在之后的一个交易日2月18日,这位高管家属又减持了300股,成交均价为42.56元,每股获利1.96元。2月19日,辰州矿业发布业绩快报,净利同比增长47.6%。

      此前,上市公司高管违规买卖股票主要表现为6个月内短线交易和超比例售股。对高管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管理层规定股票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对超比例售股的行为,登记结算公司已采取技术手段杜绝了。但是,对在年报敏感期内违规买卖股票的行为,目前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惩罚机制。

      “虽然明文规定这是违规行为,但是这种违规行为由谁来监管、如何惩罚的安排尚未明确。”相关市场人士说,“这大概就是这种违规会接二连三出现的重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