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国产设备抵免所得税等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玉环县地方税务局2008 年2 月18 日下发的玉地税政(2008)7 号《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2007 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批复》,本公司获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5,997,528.00 元。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获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2,033,540.00 元。
根据武汉市汉阳区国家税务局2008年1 月11 日下发的阳国税外抵字[2008]004 号和005号《外商投资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批准通知书》,控股孙公司武汉苏泊尔炊具有限公司获准国产设备投资抵免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963,790.00 元和5,448,711.81 元。
根据浙江省玉环县地方税务局、玉环县地方税务局大麦屿税务分局批准,本公司2007年度企业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抵减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2,563,174.51元。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橡塑制品有限公司抵减177,116.13元。
控股子公司浙江苏泊尔家电制造有限公司2007年度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抵减2007年度的企业所得税718,244.13元,上述费用已根据相关规定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国家税务局备案。
根据玉环县地方税务局2008 年2 月19 日下发的玉地税政(2008)8 号《关于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批复》,本公司 2007 年度财产损失批准金额为23,134,894.61元,抵减所得税7,634,515.22 元(上述财产报损详细情况请见公司2008年1月29日公布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七点)
上述所得税抵免共计25,536,619.79元将直接增加公司2007 年度净利润,公司于2008年2月4日公布的2007年业绩快报中的净利润已将上述所得税抵免额计算在内。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0 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