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04年7月9日,基金合同生效以来的投资业绩及与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表与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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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费用概览
(一)基金运作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证券交易费用;
4、基金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支的其它费用。
(二)基金运作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基金管理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1.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划款指令于次月前两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基金的基金托管费按基金前一日的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的前2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一)3至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支付,列入当期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按照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复核后从本基金资产中支付。基金合同生效前的验资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从基金认购费用中列支,招募说明书、发售公告等信息披露费用根据有关法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列支。
4、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及基金托管费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告,无须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本基金资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不得从基金资产中列支。
(四)申购、赎回的费用和基金间转换的费用
1、申购费
申购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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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网上直销等优惠申购费率请见公司网站(www.aateda.com)和已发布的相关公告
2、赎回费
赎回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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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①认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申购期持有期限起始日为基金申购的注册登记日。持有期限的截止日为基金赎回的注册登记日。
②投资人对本基金连续持有期限超过365天,赎回费率为0.25%;连续持有期限超过730天,赎回费率为零。期间如进行基金转换,持有期限可以累计。
③赎回费的25%划归基金资产。
3、基金间转换费率
(1)、本基金与本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除荷银货币市场基金、荷银首选企业基金以及荷银市值优选基金)之间的转换费率为0.25%
(2)、由荷银货币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费率按如下方式确定:
A、适用于申购期间购买的荷银货币基金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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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由本基金转出至荷银货币基金,转换费率为转换申请日的本基金所适用的赎回费率。
(3)、荷银首选企业基金和荷银市值优选基金转入本基金,转换费率按如下方式确定: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和转出基金的赎回费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基金转换费用中的赎回费的25%归入基金资产。具体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 × 转出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转换费用:
如果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差
如果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 =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 = 转出金额 - 转换费用
转入份额 = 转入金额 ÷ 转入基金当日基金单位资产净值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及基金持有人应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纳税。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期更新招募说明书主要更新内容说明如下:
(一) 对公司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8年1月28日发布《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任职及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经公司董事会选举,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42号文核准,刘惠文先生担任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依照《公司法》和《泰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刘惠文先生。 本公司已经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会已批准邓嘉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该事项已按规定报告中国证监会基金监管部与北京证监局。
(二) 对基金托管人的更新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对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和相关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三) 对基金资产估值的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07年9月28日发布关于修改《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的公告,并对上述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主要涉及基金资产的估值。基金合同的修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上述基金的托管协议也进行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全文,请详见公司网站www.aateda.com。
(四) 对代销机构的更新: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新增了中国工商银行为本基金的代销机构并按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公告内容详见2007年1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
(五)对其他内容的更新: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7月13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8月8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基金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0月9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以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参与交通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推广业务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0月17日发布了《关于泰达荷银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中国农业银行“金钥匙基金宝”基金定期定额业务暨前端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10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开通泰达荷银旗下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26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网上直销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30日发布了《泰达荷银行业精选基金参与招商银行开放式基金网上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18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以及《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国农业银行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2月27日发布了《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增加中国工商银行为代销机构暨参加其网上交易优惠活动的公告》。
上述公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告当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公司网站www.aateda.com。
泰达荷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2月22日
阶段 | 净值增长率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 | ①-③ | ②-④ |
① | ② | ③ | ④ | |||
2004.7.9~2004.12.31 | -1.12% | 0.62% | -7.38% | 0.84% | 6.26% | -0.22% |
2005.1.1~2005.12.31 | 5.70% | 1.04% | -5.69% | 0.96% | 11.39% | 0.08% |
2006.1.1~2006.12.31 | 159.88% | 1.49% | 77.44% | 0.99% | 82.44% | 0.50% |
2007.1.1~ 2007.12.31 | 119.06% | 2.13% | 96.40% | 1.62% | 22.66% | 0.51% |
基金合同生效以来至2007.12.31 | 494.98% | 1.53% | 204.30% | 1.21% | 290.68 | 0.32% |
申购金额(M) | 费率 |
M<50万 | 1.50% |
50万≤M <250万 | 1.20% |
250万≤M <500万 | 0.75% |
500万≤M <1000万 | 0.50% |
M≥1000万 | 每笔1000元 |
连续持有期限(日历日) | 适用的赎回费率 |
1天-365天 | 0.5% |
366天(含)-730天 | 0.25% |
731天(含)以上 | 0 |
基金份额持有时间 | 转换费率 |
1天~90天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 |
91天(含)~365天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0.25% |
366天(含)~730天 | 本基金的申购费率-0.5% |
731天(含)以上 | 0 |